近日,经句容市委同意,该市印发了《镇(街道、园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管事业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
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和上级纪委有关精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和制度成果,为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增强纪委监督权的权威性提供了组织制度保障。
在提名考察程序上,办法明确镇(街道、园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市管事业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市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在提名条件上,突出强调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在干部来源上,明确要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系统外提名,纪委书记人选一般应当交流任职。在提名、考察程序上,分别明确了提名、考察具体要求和有关各方的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