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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党风廉政建设“强责工程”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句容纪检监察网   2016-04-19 09:13:01 点击数:2568   关闭

为深入贯彻上级和我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相关规定,结合各级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市委将在全市开展以“强化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担当、强化责任追究、强化责任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强责工程”。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大局、核心、看齐“四种意识”,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始终将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贯穿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全过程,强化责任主体、责任担当、责任追究和责任考核,严格实施项目化推进、常态化管理、刚性化执纪、科学化运用,切实做到把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任务落在实处,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效,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句容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责任主体,以清单定责为引领实施项目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牛鼻子”工程紧抓不放,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实施项目化分解推进,实现“履责一单清”。

1.细化责任清单。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分别细化“两个责任”清单,明确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和责任部门,实施项目化分解,并逐项制订贯彻具体措施和序时进度安排。要完善责任清单制定程序,广泛听取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公开责任清单,接受各方面监督。要坚持协调发展、同步推动,做到同一单位党政两套班子责任清单“全覆盖”。

2.把握清单重点各地各部门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与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相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衔接。要坚持分层分类,明确清单重点,横向上与市委、本单位党委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纵向上分类制定“两个责任”责任书,以“签字背书”形式,逐级传递压力,推动管事与管人、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

3.完善清单体系。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分级推进,统筹抓好所辖范围内的责任清单工作,完善责任体系,重点解决好上下贯通不够、压力逐级递减等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基层延伸。要落实领导包干,对责任清单的制定、实施和落实开展上门指导、全程推动,依托不同载体,总结和推广落实责任清单好的经验和做法。

(二)强化责任担当,以照单履责为抓手实施常态化管理。实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牢记政治责任,带头尊崇党章,狠抓常态管理,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的全过程

1.严格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既“挂帅”又“出征”,按照清单规定的责任内容,不仅做部署工作的领导者,还要当好直接主抓的推动者、全面落实的执行者。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任务落到实处。

2坚持双向激励。深入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同向发力,按照责任清单的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序时进度等要素,强监督、改作风、反腐败、护民利。要培育选树典型,选择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好、工作实、有特色的党组织,开展责任清单联系点工作。要注重日常、抓早抓小,完善线索排查、信息沟通等工作机制,对责任清单执行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3.构建长效机制。要强化组织推进,抓好履职管控,建立手机短信提醒月度任务清单,探索建立履职管理办法,形成履职档案,确保责任倒查可追溯、能验证。要注重建章立制,通过对责任清单执行情况实施综合研判,找准履责管理的薄弱点、清单落实的关键点,揭示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的风险点,发现不足,解决问题,扎紧织密制度“笼子”,规范完善执行过程,形成清单管理长效机制。

(三)强化责任追究,以按单问责为重点实施刚性化执纪。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落实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刚性化问责,让失责必问责成为常态。

1.突出责任追究重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一案双查”,在查清当事人违纪违规事实的同时,查清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并签字背书。要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放在责任追究首位,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要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对巡视巡查整改不落实的情况,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责任追究的重点,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的同时,倒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断释放越往后问责越严的信号。

2.坚持依纪依规问责。要认真落实《镇江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不断完善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要善于运用多种问责方式,既以纪律为准绳,将“四种形态”运用到监督执纪问责中来,又要避免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代替纪律处分,避免以对集体问责代替对个人问责,防止责任追究失之于宽松软。要定期报告追责情况,加强对开展责任追究、实施“一案双查”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对“零查处、零问责、零通报”的地区和部门要重点督导。

3.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突出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重点时间节点,及时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既要通报查处直接责任人情况,又要通报追究领导责任情况,以案明纪、以案说责、以案示警。对查处顶风违纪问题不严和实施责任追究不力的单位,要约谈提醒相关负责人,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四)强化责任考核,以依单考责为前提实施科学化运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是关键,结果运用是重点。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强化履职尽责意识,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1.实施“两考两评议”。要把责任清单完成情况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推行“两考两评议”制度,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考核。其中,每季度由市纪委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一次督查考核;年终由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纪委系统的干部年终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并接受评议;市纪委委员通过现场审阅述责报告等方式,对下级党政正职履行主体责任进行评议。要逐项对照责任清单任务,强化跟踪督查,对通过巡视巡查、审计财政监督、媒体监督以及各类专项督查等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和限期办结。

2.加强结果运用。对各地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按照镇(街道、园区)和市级机关部门两个序列,分别确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好”、“较好”、“一般”等次,并将得分按比例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对考核中发现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主体,严格按《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追究责任,加大组织处理力度。注意从考核中发现薄弱环节和违规违纪线索,对在履行“两个责任”方面敢抓敢管而受到诬告、错告的领导干部,及时予以澄清事实、合理保护。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清单定责、照单履责、按单问责、依单考责”四个关键环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安排,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责工程”。

(二)强化制度执行。要强化制度执行力,敢于碰硬、勇于较真,主动破解“硬规定、软执行”顽疾,严肃查纠清单执行中的各类随意变通、无视制度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2016年3月15日前,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结合实际细化责任清单,实施项目化推进落实。

(三)务求工作实效。要深入调查研究,切实加强对“项目化推进、常态化管理、刚性化执纪、科学化运用”工作的检查指导;坚持边实践边总结,不断深化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开展追责问责,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效落实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