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制止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奢侈浪费,句容市人民法院制定《法院干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报告的规定》文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该规定要求法院所有工作人员,在操办婚庆事宜实行事前、事后双报告备案制度。操办婚庆事宜应提前10日向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如果操办人为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应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并作出婚礼活动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公车私用,不邀请服务和管理对象参加,不借机敛财,不违规收受礼金的书面廉政承诺;婚丧喜庆事宜结束后15日内应报告操办情况,并如实填写《法院干警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报告表》,并且事先事后两份报告必须报监察室备案。(信息来源:市法院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