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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出台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句容纪检监察网   2017-05-11 15:10:34 点击数:845   关闭

为激励干部勇于改革创新、善于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作为,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进一步营造做事有底线、干事有遵循、遇事敢担当的良好政治生态,近日,句容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在制度层面为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予以激励和保障。

该办法明确了容错纠错工作应遵循的“依纪依法、不枉不纵,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三大原则,规定在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尤其是推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中,因积极履职、于担当,出现一定偏差、失误或引发矛盾的10种情形和6个必备条件,方可适用容错,进一步细化了容错的分类启动、认定和程序步骤,对经认定予以容错的,可在各类考核、干部考核任用、职级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免责减责;对存在过错或失误的干部,健全纠错改正机制,明确具体措施进行改正;对所反映问题失实或受到诬告的干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采取措施予以澄清保护;对予以容错纠错的干部,实行跟踪回访机制,鼓励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各问责机关(部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各级宣传部门的相关责任,确保容错纠错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