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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向茅山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信息来源:句容纪检监察网   2018-02-01 16:51:04 点击数:992   关闭

根据市委部署,2018年1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茅山镇党委进行了巡察情况反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华出席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茅山镇党委书记徐飞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安排,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茅山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市委巡察组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巡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以“四个意识”为重点、把党纪党规作标尺,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突出问题,紧扣“六项纪律”,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巡察任务。2018年1月18日,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同意向茅山镇党委进行反馈。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华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此次政治巡察指出了茅山镇党委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茅山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要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要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市委巡察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陆卫指出,2015年以来,茅山镇能够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全镇特色农业、乡村旅游、民生工程等工作稳步推进。但巡察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委民主集中决策不规范; “三资”管理不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党的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基层党建开展不深不细;党组织管理不到位;选人用人和机关作风有短板;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强;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盲区;重点工程项目缺乏有效监管;财务监管存在缺失等问题。

陆卫代表巡察组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明确问题导向,不断强化党的领导。二是明确两个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再落实。三是聚焦纪委主责主业,真正落实“三转”要求。四是加强理论学习,切实抓好选人用人工作。五是把握正确导向,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徐飞表示,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情况,客观评价了茅山镇的工作,严肃指出了问题和不足,茅山镇党委诚恳接受。茅山镇党委将认真学习、全面落实反馈意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组的要求上来,持续改进和提升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水平;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同时,将把此次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自我剖析、自我提高的契机,推进茅山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市委第二巡察组全体人员、茅山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镇其他在职乡科级领导干部、各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来退休的领导班子成员、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