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5日 星期四
新闻详情
首页 >> 信息公开 >> 巡视巡察 >> 巡察工作 >> 巡察整改 >> 新闻详情页  
天王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句容纪检监察网   2018-04-23 12:38:39 点击数:2628   关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111日至11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天王镇党委进行了巡察。1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天王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动员部署,确保责任意识到位

一是主动领责、严格履责。专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总抓,3个整改专项小组具体负责,各责任领导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承担整改落实责任。制定天王镇党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进度,各单位高度自觉地照单认领,真正当做责任书、军令状,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具体落实,不敷衍、不塞责。

二是迅速行动、立行立改。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反馈会议结束后,各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迅速行动,认真对照镇党委整改工作方案和达标销号的目标要求,倒排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挂图作战、逐一过堂。对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现在就能解决的,果断采取措施立即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研究具体办法,限时整改到位。

三是从严督查、严肃问责。整改工作方案制定后,3个督查小组迅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集中时间和精力,真督实查,严格自身要求,灵活运用调阅资料、随机抽查、走访暗访等办法,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分析会商,强化过程督导和效果检查,确保整改方案全面实施、整改措施全面到位、整改效果全面达标。镇党委对没有按照要求整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将严肃进行问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1. 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镇党委对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理解不到位,个别党政班子成员面对新要求,观念与行动脱节,工作缺乏前瞻性的问题。

    整改措施:党建责任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已拟定出,下一步将征求意见修订后印发。

    2.关于在党委班子建设方面,存在部分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够、工作魄力不强,有求稳怕乱、遇事推诿的现象。镇党委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求还不够严格,少数班子成员学而不思,思而不用,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起草了2018年天王镇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初稿),下一步待句容市委宣传部关于上报中心组学习计划的文件下发后,我镇将根据市委要求进行修改,并严格予以落实,计划于本年专题学习中邀请赵亚夫亲自为党委班子进行一次专题教育宣讲,借以加强班子成员党性教育,弘扬亚夫精神。

    3.关于天王镇党委在少数重点领域还不注重发挥纵览全局、协调落实的作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为继续强化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镇党委于党政联席会专门讨论了新时代天王镇党委、天王镇政府、天王镇人大三者的职责分工,统筹协调了党委与政府、人大之间的关系,确保三者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权,会后形成会议纪要一份,会后将即知即改,常态执行;会上还就2018年天王镇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讨论,目前已经下发各单位予以参照执行。

    4.关于决策缺乏深入调研论证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起草《中共天王镇委员会关于印发<天王镇党委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前,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组织专家推荐、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座谈会、论证会等听取意见,扩大群众参与度。

    5.关于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起草《中共天王镇委员会关于印发<天王镇党委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前做好征求意见、酝酿沟通、决策决议、会前告知、会议召集;决策中做好会议人数、发表意见、末位表态、会议表决、会议记录、组织旁听、会议纪律。

    6.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起草《中共天王镇委员会关于印发<天王镇党委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党委委员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且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要变更的,应由镇党委重新作出决策;未完成事项如需镇党委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镇党委报告并负责。

    7.关于贯彻中央关于意识形态指示精神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为全面深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专门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并紧密结合天王工作实际,按照句容市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句委发〔201663号)文件要求,拟制定出台《天王镇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对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与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2018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纳入对各村、部门的党建工作考核,下一步将在党建大会上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

    8.关于未能将意识形态责任制明确的相关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位,开展有力有效的监督检查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狠抓贯彻落实。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为抓手,排定《2018年天王镇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2018年党员冬训,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的系列重要讲话等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必学内容。同时,积极与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等联系安排意识形态领域专家授课。与此同时,借助微信、QQ群等互联网+”为手段,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学,提高学习成效。二是狠抓督查考核。立足天王工作实际,拟制定出台《中共天王镇委员会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办法》,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方面的工作任务、工作要求进一步分解细化,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考核督查体系,确保工作有力有效推动。

    9.关于加强意识形态组织领导方面的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为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全面突出党委的主体地位,我们结合人事变动与分工调整,及时调整天王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及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为成员,切实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加以推进。专题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并按照计划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0.关于党委会议上专门研究讨论党建工作的次数不多,且部分党建台账未在原始发文簿和会议纪要中体现,存在台账不完整、不充分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为充分发挥镇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执政能力,保证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促进党委管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天王镇党委草拟了天王镇党委定期议党制度。下一步将按照市委文件精神和内容修订天王镇党委定期议党制度并严格予以落实。

    11.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开展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围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目标,起草了《2018年度天王镇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新《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必学内容之一。借助领导干部领学、专家讲学、个人自学等形式,切实提高学习成效。在已经结束的2018年度党员干部冬训工作中,各基层党支部已经将十九大精神等有关内容纳入学习内容之一。二是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作用,与各级媒体加强沟通交流,大力开展全域旅游生态农业特色党建亚夫精神等主题宣传。制定出台《天王镇外宣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加大外宣工作考核力度。强化外宣铁军网络红军两支队伍建设,积极吸纳积极上进、思想活跃、年富力强的年轻同志进入通讯员队伍,借助电视台、报纸、网络及天王旅游微信公众号、舆情监控软件等平台,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对互联网上出现的涉及天王的网帖,坚持做到第一时间积极正面回复,牢牢把握舆论引导权和主动权。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目标,充分利用宣传栏、文化墙、广告牌等载体,广泛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全域旅游标语、村规民约、善行义举榜、文明户文明家庭等内容,形成崇德向善、文明和谐的浓厚氛围。

    12.关于少数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镇党委已召开党政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专题会议,进一步强化督促班子成员主动履行一岗双责责任。镇党委初步拟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责任书,下一步将加强完善印发,切实要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订,分管领导和分管部门签订,层层落实。2017年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两个责任纪实平台已全面填写完善,2018年将继续常态推动,镇纪委对上述工作将持续保持督促。

    13.关于基层党组织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少数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次数较少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起草关于成立天王镇党建标准化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待句容市委组织部正式文件下发后,再根据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发文;党建标准化记实系统已有14个村安装完成,根据市委组织部党建标准化的要求,已经提前开始对唐陵村综合服务中心进行设计,后期再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按序时进度推进;我镇已起草天王镇关于建立党员交通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待句容市委组织部正式文件下发后,再根据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发文。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党建标准化记实系统中关于党员交通站的相关要求,具体落实。

    14.关于一些基层党组织疏于对党员的管理,部分流动党员,特别是农村外出务工党员很少或不参加组织生活,甚至脱离组织视野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镇原有的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文件已正式发文,关于智慧党建服务平台的建设方案已完成。下一步将按照镇江市委文件要求,重新制定新的党员积分制管理文件;关于智慧党建服务平台,将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对具体操作进行指导。

    15.关于农村基层党组织示范作用不明显,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示范作用,带领群众致富,镇党委政府开展了农村干部综合研判工作,在农村干部研判工作结束后,开展镇机关研判工作。以研判工作的结果为基础,组织召开研判小组工作汇报会,通过干部研判情况为下一步人事工作调整定下基础。

    16.关于镇党委对干部培养缺乏有效措施,后备干部后继乏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村干部激励保障制度,根据市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制定了村干部薪资待遇表,对村干部待遇按实施办法已于1月份开始执行。制定干部培训办班计划申报表,并已上报组织部,通过正在开展的农村干部综合研判工作对村两委干部年龄结构进行统计,为下步调整做准备。下一步根据市委党建标准化文件要求及镇党委政府开展的农村干部综合研判工作结果进行人事调整,并加强村干部培养力度,建立后备干部储备制度,推进干部年轻化。

    17.关于个别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镇党委政府制定开展了农村干部综合研判工作,在此期间已对斗门村定村领导和定村干部进行了调整。在研判工作结束,依据研判工作结果,调整人员名单,提交组织部,待组织部同意后,对人事进行调整。

    18.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工作要求不到位中的选人用人相关规定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镇组织办已经根据巡视组巡察反馈意见完成相关人员的统计,在农村干部中开展综合研判工作,根据农村干部综合研判工作总结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建立部门综合研判机制,随即对全镇机关部门开展综合研判工作,为下一步镇村干部选拔任用人事调整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19.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工作要求不到位中的干部讨论决定的开展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镇党委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股级干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句组干〔201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句委发〔201749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在干部中充分开展讨论,加强干部考察,制定干部考察方案,并严格执行。二是起草了《天王镇干部考察方案(征求意见稿)》,下一步将征求全镇相关企事业单位、市委组织部意见,报党委会议审核通过后,正式在全镇刊发实施。

    20.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工作要求不到位中的干部任用全程纪实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镇党委及各部门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股级干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句组干〔20151号)、《关于规范开展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的通知》(句组字〔201737号)等文件的要求,严格按照提出动议,事先沟通、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公示等步骤选人用人,初步完成制定了《天王镇干部考察方案(征求意见稿)》、《民主测评样表》、《专项测评样表》、《征求意见样表》等,待征求全镇相关企事业单位意见结束,报党委会议审核通过后,正式在全镇刊发实施。二是镇党委还单独发布了《干部任用全程纪实程序》(说明版),供镇党委班子成员参阅,在其思想和行动上全面落实全程纪实制度。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21.关于压力传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初步拟定两个责任责任书,下一步继续完善印发,并层层签订。根据市里责任清单要求,将结合我镇实际,细化分解,第一时间印发,镇党委年中、年末将对照责任清单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奖优罚劣,全面传导工作压力。

    22.关于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的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镇党委已召开党政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专题会议,明确党政领导班子每半年向镇党委汇报两个责任履行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2017年两个责任纪实平台完善到位,2018年持续保持。

    23.关于主动履职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强化组织推进,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下发了文件,利用手机短信及时提醒任务清单,有效督促履职尽责。落实主体责任报告签字背书等制度,以制度倒逼责任,推进责任考核常态化。进一步完善压力层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机制,在全镇形成了层级式、网状式、立体式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进而改善党风廉政建设中主动履职不够的问题。

    24.关于镇纪委还不能全身心聚焦主业主责,在责任追究上还存在着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天王镇纪委已将纪检监察工作之外的所有工作全部脱掉,只负责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二是天王镇纪委严格对照四种形态工作要求和《关于转发<镇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句纪发〔201719号)文件精神要求,加大对违规违纪现象的查处。

    25.关于镇纪委发现问题能力不足,自身发现案件少,信访举报件查处不及时,案源主渠道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问题。

    整改措施:天王镇纪委对照市纪委2017-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绩效管理意见的要求,认真受理登记到镇纪委的信访事项,切实加强上级交办和自身受理的信访举报核查工作,加强分析研判,确保查处的及时性和精准性。天王镇纪委有效增强工作主动性,对信访举报件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核查、深查、细挖,严格对照市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意见要求,进一步提升案源主渠道作用。

    26.关于监督重点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对涉农补贴、扶贫资金和工程领域等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主动对项目申报、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全程监管,保证项目建设到哪里,资金发放到哪里,纪检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以全覆盖、无盲区的触角进行精准监督,切实防范权力运行风险,使监督工作重点突出,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把涉农补贴、扶贫资金、工程项目建成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放心工程。今年1月,镇纪委对2017年低收入农户脱贫和经济薄弱村达标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并形成评价报告。

    27.关于镇纪委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标准、程序不严的问题。

    整改措施:四种形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战略考量,是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行动指南。我镇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四种形态准确把握,善于运用,主动将四种形态置于执纪审查工作之中,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抓早抓小落实到位,严查重处彰显力度,准确按照四种形态工作要求,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责,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28.关于天王镇党委还存在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转发文件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已起草《天王镇发文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天王镇办会制度》(征求意见稿),并要求减少发文数量。凡国家法律法规、政协章程、中央和省委、市委文件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无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文件严格控制篇幅,文风朴实、文字精炼,指导性、操作性强。精简各类文件简报,做到少发文;能通过电话、网络等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或少印发纸质文件。领导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已印发以及已传达精神的一般不再发文。已发电子公文的,不再印发纸质公文,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二是严格控制各类会议。确需召开的,须向镇党委、镇政府请示,经镇党委、镇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送镇党委或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凡能联合召开的会议不得单独召开。能以文件、电话等形式部署的工作,不召开专题会议。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会议的内容,准确拟定参加会议的单位及人员名单,尽量避免与会议内容不相关的单位负责人陪会。对与工作业务无关、影响不大或可参加可不参加的单位,一律不列入参会名单。

    29.关于“‘四风问题表面上有所收敛,但存在树倒根存现象,违规吃喝问题趋于隐蔽的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修订完善《天王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2018年度部门非生产性支出管理办法》和《2018年度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管理办法》。对公务接待更加从严从紧,在去年核定的基础上下降20%,对超出标准的,镇纪委将启动问责程序,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在年度考核中扣分。镇会计站在31日的会计会议上,对全镇各村、各单位会计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提出了要求。

    30.关于部分工程未进行招投标问题,先上车后补票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措施:新修订了《天王镇阳光(产权)交易招投标管理规定》,对于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必须通过镇招投标,在项目实施前就应由建设单位填报《申报审批表》,批准后通过招投标手续,项目方可实施。严禁擅自先行建设,而后补办招标手续,如出现此类情况,一经发现,将对建设项目的款项停止付款,并追究建设单位负责人和具体项目负责人责任。

    31.关于部分工程拆分规避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镇新修订的《天王镇阳光(产权)交易招投标管理规定》,明确估算价达到5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投标,对于应参与招标的项目建设单位无故私自拆分而未招标的,将追究建设单位负责人或该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对出现属于拆分的项目工程,一经发现,暂停项目工程款的拨付。对5万元以下的项目列出预算明细,经报批公示后实施,项目完成后再审计结算。

    32.关于部分工程预算变更随意问题,可研不充分,酝酿不到位,集体研究缺乏的问题。

    整改措施:项目金额达到市变更标准的,按市变更要求进行变更。其他若要变更的按照镇新修订的《天王镇阳光(产权)交易招投标管理规定》执行,项目一旦经集体研究通过,除非有抢险、救灾等特殊原因,一般不随意变更。对在我镇范围内所有中标的施工项目,镇政府将聘请监理人员全程参与项目的施工监理,确保项目按照招标要求进行施工,项目完工后出具监理报告。所有经报批(含招标和不招标)的项目必须留20%以上金额经审计依据审计报告结算,所有项目未经甲方代表及监理出具监理报告的,一律不准审计、付款。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实效到位

    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使全镇形成上下联动、环环相扣、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二是针对已整改落实到位的措施,将进一步加强外部监督,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执行,长效保持,扎实推进确保整改措施治标又治本。

    三是尚未整改落实到位的措施也将督促有关责任领导、部门和责任人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对照目标要求,逐一对账销号,填写相应的整改工作完成报告,确保在规定时限前整改落实完毕。

    四是针对重点工作、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突出存在的问题,深挖根源、举一反三,认真研究制定相关长效制度规定,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切实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真正做到作风真转变、群众真满意,取得整改工作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 87456033;邮政邮箱:句容市天王镇天鑫路8号,邮政编码:212441;电子邮箱:jrtwdzb @163.com

     

    中共天王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