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正式启动。市委3个巡察组已完成进驻,将于2018年4月13日—6月8日,对崇明街道、市文化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等6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按照统一要求,市委巡察组将通过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巡察。各巡察组进驻后公布了对外联络方式(具体方式见表),接听电话和接收短信时间均为早8时30分至下午6时。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