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句容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印发《关于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的操作流程》,以“三明确三确保”为抓手,为精准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提供实践路径。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9人,其中给予提醒谈话16人,批评教育16人,诫勉谈话17人。
一是明确谈话适用情形,确保运用有抓手。《操作流程》围绕党员干部党性作风蜕变由小到大、问题从轻到重的演化规律,按照层层设防、级级阻挡的思路,区分提醒谈话或警示教育、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不同的适用情形,明确谈话内容,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实践第一种形态有抓手。
二是明确谈话程序,确保运用有实效。通过对谈话启动、谈话实施、谈话要求的精准把握,在谈话实施中要求谈话人要向谈话对象指出问题,帮助其分析问题的性质、原因以及不良后果,提出整改要求、今后努力的方向,切实起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真正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标。
三是明确谈话主体,确保运用成常态。根据管理权限、职责分工、问题性质确定谈话人,分类组织实施,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对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责任清单,《操作流程》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全年对分管范围内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不少于2次的要求,做了进一步明确。同时,要求做好谈话记录整理归档工作,根据不同谈话主体按规定定期向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报送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结果和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