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借助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积极构建巡察监督、执纪监督、派驻监督同向发力的监督格局,合力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专兼干部共建,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在选优配强专职巡察干部的基础上,市纪委联合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加强市委巡察工作人才库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一支160多名兼任组长(副组长)、特聘巡察专业人才、特聘巡察专员组成的兼职巡察人才队伍,为推动巡察兼职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专门出台《关于抽调市纪委市监委本级人员参加2018年度巡察工作的通知》,每轮抽调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6名干部参与巡察。组织巡察机构干部参加“不忘初心强本领、牢记使命勇担当”专题培训班,重点学习14门纪检监察业务课程,进一步提升了巡察干部履职能力。
信息资源共享,强化基础资料收集。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党风政风室、信访室、案件管理室的信息共享“绿色通道”,优先向巡察组提供书面材料,并通报近3年被巡察党组织信访举报线索、案件查办等情况,相关纪检监察室重点介绍涉及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以及巡察中需要重点关注的专项问题,提升了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乡镇巡察进驻前,市纪委党风政风室专题通报“三治理一挂牌”专项行动情况,巡察组带着问题查阅台账资料、实地走访查看现场、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核实了解扶贫领域工作情况,有效推动巡察组对于扶贫领域问题的发现。
问题报告共商,强化线索移交办理。对两轮巡察发现党员干部57条问题线索,形成问题线索报告,按照“进一步了解关注、了解关注、参考”等3类标准提出处理建议,及时移交市纪委案管室依规依纪办理。对于巡察发现的全局性、领域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建议12条,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村级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纪委牵头财政、农委等职能部门,出台《句容市村(社区)集体资金镇级财政所统一管理实施方案》,开设“村务卡”,实行“财政集中收付方式下的村账镇监管模式”,有效提升村(社区)资金运行效率和监管精准度,切实防范农村廉政风险。
联合派员共查,强化反馈问题整改。聚焦被巡察单位整改态度、落实进度以及群众满意度,市委巡察机构联合市纪委纪检监察室、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建4个督查组派员督查,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的形式,对十二届市委第一、第二轮巡察的17家单位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巡察中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能够及时解决的立巡立改事项,专项督查组采取实地查看、入户走访的形式,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访了解,实时、实地了解整改情况,并随机开展了满意度测评,确保立巡立改事项及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