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镇江市纪委监委下发了省纪委监委新修订的《江苏省监察工作运行“1+N”制度体系》,案管室根据通知要求,及时下载最新版《江苏省监察委员会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和新旧办法对照表,及时下发到委机关各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各镇纪委,要求自行学习,在实际工作中遵照执行。同时,以清风微课堂为载体,采用每日一学的方式,组织全委同志共同学习研究,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