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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震慑+感召”让违纪违法者“迷途知返”
信息来源:句容纪检监察网   2018-09-25 14:48:21 点击数:1199   关闭

同事被立案,对我触动很大,加上市监委成立后的广泛宣传和惩腐力度的不断加大,我想了很久,觉得还是主动交代问题的好,能够得到组织的宽大处理,不能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今年2月份,受句容市下蜀镇谢边矿区盗采一案和身边同事被立案的强大震慑,市国土局工作人员樊晨南将收受的8700元上交至市国土局监察室,并主动到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投案自首。

“《党纪处分条例》《监察法》对投案自首、真诚悔过人员有从轻从宽处罚规定。对抗是一条‘死路’,组织和法律给了‘活路’‘出路’,对于思维正常的问题干部来说,‘投案自首’‘迷途知返’就是正确地做了次‘选择题’。”樊晨南一案调查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市纪委市监委通过深化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初步形成了纪委监委机关和巡察“利剑”、派驻“探头”、乡镇监察员办公室“尖兵”等“1+3”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的有效工作合力,实现了对全市所有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这本身就是一种强大的震慑。该市纪委市监委在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查办大案要案形成强大震慑的同时,正确把握宽严相济政策,加强对《党纪处分条例》《监察法》的宣传,注重对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警示教育和挽救,正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在教育的同时充分体现组织的关怀,成效初步显现。截止目前,共立案126件,同比增长20%;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95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169人次,占比86.67%,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之下,不少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重新找回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从内心深处生出“自我救赎”的警醒,向组织投案自首、主动交代、说清问题,及早回头把握住最后机会,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正如该市首起留置案中的樊晨南在其忏悔录中所言“感谢纪委让我在审查期间,还能观看女儿10周岁生日视频和妻子书写的家信件,感谢纪委的同志对我足够的耐心和格外的关心。虽然不是亲人,但是我感觉他们更胜似亲人!因为在我的记忆中,我的父母都没有给过我如此多的耐心,也没有给我说过这么多的道理。”

“我们的反腐倡廉一方面要惩处腐败行为,另一方面要教育挽救出了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樊晨南的案件本身很普通,当事人违纪违法的金额也不大。因为这是我们市监委自今年1月挂牌成立以来,第一位投案自首的违纪违法人员,充分显示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产生的强大纪法合力,是一次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生动实践。”该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赵树锋强调指出。(李政 盛振华 张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