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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强化“四个协作” 着力提升巡察监督效能
信息来源:句容纪检监察网   2019-01-27 11:14:10 点击数:337   关闭

“现在,将第四轮市委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反馈给你们,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抓紧核实处置。”这是句容市委巡察办负责人向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移交问题线索的一幕。

  今年以来,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根据上级部署要求,该市制定出台《关于增强巡察与纪检监察工作合力着力提升监督工作效能的意见(试行)》,通过强化“四个协作”,完善健全巡察前、中、后及日常管理12项机制,进一步推动巡察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有效贯通,着力提升巡察监督工作整体效能。

  强化巡前协调协作。完善共同研究提出巡察对象建议机制、全面通报和共同研判相关情况机制、选派干部参加巡察机制,明确“机动式”巡察、专项督查、巡察“回头看”重点对象,全面梳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和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执行“六项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情况,促进执纪监督与巡察监督更加紧密结合。

  强化巡中协调协作。建立加强重要情况沟通机制、协助深化问题线索机制、及时办理有关问题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方面业务性指导,对巡察中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四风”问题,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加强监督,推动立行立改。

  强化巡后协调协作。健全优先办理巡察移交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机制、巡察整改督查督办机制、巡察移交市管以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跟踪督办机制,纪检监察机关把督促所联系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重点对每轮巡察反馈2个月后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强化调研督导、发函督办、现场督查,直至问题办结、整改完成,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问题或者不按要求整改的,提出问责建议。

  强化日常协调协作。建立健全工作成果互通机制、涉巡宣传与舆情应对机制、干部队伍建设相关机制,巡察办及时将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专项研判结果、巡察期间收到的纪检监察类信访举报件及每轮巡察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增强队伍生机活力。

  据悉,自2017年市委巡察机构成立以来,已开展五轮巡察,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97件,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 12人,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持续形成强大震慑。(李政 孙思佳 张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