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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蜀镇党委关于巡察基层党组织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句容纪检监察网   2019-04-15 11:28:22 点击数:4125   关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23日至9月2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下蜀镇9个村和5个站所党组织开展了巡察。2018年10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下蜀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组织情况

镇党委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做到态度坚决、作风务实、措施有力。在五个工作日内,召开了镇党委会、基层党组织巡察共性问题通报会和被巡察党组织共性与个性问题通报会,专题研究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第一时间成立下蜀镇关于市委巡察组巡察基层党组织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镇党委书记负总责,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指导督促联系村、分管站所的整改,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照工作实际,逐条讨论,明确目标;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六大类26个共性问题和60条个性问题,镇党委研究下发《下蜀镇党委关于市委巡察组巡察基层党组织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按照要求,立知立改,未巡先改,边巡边改,将整改过程变为对标对表、全面提升的过程。

二、整改落实情况

共性问题的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明显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很少组织党员汇报思想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以基层党建标准化为抓手,设定每月20日作为党员固定活动日,坚决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二是规范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以支部为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三是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四是做好日常谈心谈话活动。

2、关于村级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会议制度,根据不同议题召开不同会议;二是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确定决策表决方式,并做好会议记录和决议。三是严格执行村“两委”会议议事制度。对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经村“两委”集体研究,做到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村“两委”会议。

3、关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农村党员干部学习不够、落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要求基层党组织不断健全组织生活,基层班子成员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营造基层党组织更加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平台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三是学习落实《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强化干部担当作为导向,增强行动自觉,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4、关于“四个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大力宣传和严格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二是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加大镇村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理论素养、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纪律执行,严格追责问责,确保上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5、关于重事务轻党建普遍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对履行党建责任不力、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长期薄弱的,严肃问责。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党的思想建设不到位

6、关于基层党组织对党的思想建设重要性认识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集中精力做好当前经济发达镇改革工作,突出“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践成果。

7、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没有真正做到制度化、常态化问题的整改:一方面,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基本制度,强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另一方面,定期开展党员应知应会知识考试,以考促学,增强党员学习知识的主动性、自觉性。

 8、关于意识形态村分管党务副书记、站所主要负责人专业水准较低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下蜀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二组织村书记、站所负责人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议;三是提高工作人员专业水准,邀请市委党校专家进村培训,积极组织村干部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活动。

9关于基层党组织普遍对意识形态缺乏深入研究问题的整改:一方面,各村成立以村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另一方面,加大基层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并与基层党组织签订工作责任状。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党的组织建设不扎实不到位

10、关于基层党组织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要求所有二级支部增补支委,目前42个二级党支部已完成增补支委,明确职责分工,并将支部网络结构和分工情况在公开栏进行公示。

11、关于“三会一课”重形式、轻实效问题的整改:建立“党员点单、支部接单”制度。各支部向党员发放《党员组织生活项目订制单》,订制单分为教学、志愿服务、能力提升、延伸拓展四个模块32项,党员根据自身需求、兴趣选择组织生活项目;支部根据党员需求形成组织生活项目库,有针对性的开展组织生活,提高组织生活对党员的吸引力。

12、关于村“两委”干部年龄结构偏大,存在“后继乏人”现象问题的整改:建立村级后备人才信息库,培养补足后备力量,优化村干部队伍;要求各村30岁至40岁、40岁至50岁、50岁至60岁为3:4:3的比例,增强队伍年轻化,目前村里符合后备干部条件人员(45岁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凭)共60人。下一步,结合2019年村“两委”换届,及时调整一批年龄大的村“两委”成员。

13、关于党建责任问责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根据《下蜀镇党政机关、村及其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加大对党建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的问责力度。下一步,一方面,建立健全党建责任问责机制;另一方面,强化党建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运用到村干部机关部门的评先评优、绩效考核中。

14、关于对党员的教育管理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支部微信、QQ群,将微党课常态化;二是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实行“节假日补课”制度,注重关爱年迈体弱老党员,采取送学上门的方式;三是推行“书记谈心日”活动,做到“定时、定点、定人”,要求支部书记与支部每位党员谈话,设立“谈心谈话五必谈”,多方位了解党员情况。

15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运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制定《下蜀镇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强化村监委会履职的力度;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的程序、方法、范围,把村监会履职装进制度的“笼子”。下一步,在2019年村委会换届的同时,做好村监会换届工作;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业务专题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党的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16关于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风不够民主,党务村务公开民主监督不完善问题的整改:目前,村级财务每季度在村级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公开内容包括收支明细表、债权债务明细表。下一步,一是制定《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二是成立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督查小组,对公开内容、时间、形式、程序等进行监督检查;三是把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与村干部年终报酬挂钩,确保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规范和真实。

17关于“四风问题”存在形式主义、慢作为现象问题的整改:精准扶贫方面:一是开展精准脱贫核对核查和“回头看”行动,对我镇两个经济薄弱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建档立卡户收入逐一核实;二是开展扶贫工作阳光监管平台提升行动,逐村、逐户、逐项目查验平台信息录入完整性、真实性;三是开展扶贫项目资金落地见效行动,切实发挥扶贫项目资金富民强村效益。资产资源管理方面:一方面,结合村级清产核资,开展部门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完善集体资产、国有资产台账资料,加强资产资源管理;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蜀政发〔2018〕103号),结合蜀政发〔2015〕32号《关于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逐步规范9个村的资产资源发包、出租、处置等程序。服务群众方面:一是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建好群众活动阵地;二是规范各项制度,做到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透明,强化群众监督;三是开展党员户挂牌亮身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活动。

18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上存在问题的整改:一方面,严格执行《下蜀镇公务接待、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另一方面,加大对机关作风建设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下一步,修改完善部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三资”管理、公款支出,对所有补助或补贴发放严格审核,对符合规定发放的严格按要求发放,确保不违规、不超标发放补助。

19、关于村干部工作积级性、工作热情不同程度存在不高问题的整改:一方面,健全村干部考核激励与监督机制,镇考核领导小组不定时、不定人每季度去各村督查一次工作,在科学衡量村干部工作实绩的基础上,加大对业绩突出村干部的激励力度;另一方面,创新村干部日常管理考核机制,从思想政治意识、工作作风、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积极性、责任感不强的村干部由镇党委集体研究作出提醒谈话。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党的纪律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20、关于村、站所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强化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加强案例教育;三是发挥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率先垂范的作用,带好班子、管好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1、关于发挥身边党员违纪案例的党纪政纪教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抓住重要节点深入剖析身边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例,突出针对性、时效性;二是加大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力度,提高主动发现案源的能力;三是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党性意识和“一把手”的责任意识,对重点时段、关键环节,加强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2关于村级纪检委员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党组织负责人负主体责任,加强对主体责任的宣传教育;二是进一步明确支部纪检委员责任,加强纪检委员培训,提升业务素质能力,使支部纪检委员在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充分发挥应有作用;三是根据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细化考核方案,对考核不达标的,不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履责不力的严格责任追究。

23、关于对部门、村级干部离任审计、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存在只审不查、制度建设跟进不快等问题的整改: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围绕落实整改、报送时限、跟踪检查、移送处理等方面,强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六)反腐败建设方面:反腐败建设存在不到位的现象

24、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工程建设决策、发包、建设,变更、验收、审计等程序缺失问题:一是修订出台《进一步加强下蜀镇公共资源阳光交易项目监督管理通知》,分类健全工程招标管理组、工程质量巡查组、工程投资管理组、工程验收审计组,明确镇村投资项目决策、招标、建设、监管、验收和审计等各环节责任;二是制定出台《下蜀镇镇村投资工程建设类项目阳光交易管理办法》、《下蜀镇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推行项目申报、联合会审、网上公告、预算审计、变更联审等制度,并建立10家以上的第三方审计库;2018年6月起每月召开阳光交易项目联合会审会,交流汇报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及下月招标计划,经镇公共资源阳光交易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实施,严禁“未批先建”“肢解工程规避招投”行为,杜绝“先建后补”现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增强了阳光交易项目计划性、规范性;三是举办专题业务辅导,邀请市财政局、审计局领导开展镇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业务培训;四是重点开展镇属企业内部审计,增强阳光交易意识,提升工程建设监管行为;五是加强资金兑付审核,加强合同要素管理(如签字、盖章、日期),分别报镇财政所、党政办、建设单位(职能部门)存档备查。

部分工程项目施工无许可证、发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单位和个人,优亲厚友和与民争利等问题一是彻查全部在建工程,坚持每月在建工程检查、通报制度,对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一律要求停工办理,待手续齐全方可施工;二是严格执行镇村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公开招投标制度,全面推行阳光交易网上公示,增强工程建设透明度;三是严格执行招标法相关规定,明确参与竞标单位施工资质,其中农村产权交易公开招标额度由5万下移至3万,推动阳光交易充分竞争;四是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监管队伍建设,坚持每周工程例会,凡会必提醒安全、质量和廉政意识,杜绝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现象发生。

25、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方面,全面实行村集体资金镇财政集中收付工作,镇财政所负责支付和结算,镇财经办负责审核和记账,从根本上规范农村财务管理问题;另一方面,开通“村务卡”非现金结算形式,提高村级资金运行效率和监管精准度。下一步,修改完善村级、部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支出审核把关,规范资金发放程序。

26、关于资产资源管理不到位、缺监管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村级部门资产资源清查工作,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公开透明;二是规范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的签订,明确承包费用收取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三是充分利用省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建立健全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监测,及时排查合同到期需再次交易的各类资产资源,确保“应进必进”;四是加大问责处理力度,对村集体不按规定进场交易、暗箱操作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个性问题的整改

1、裕课村党总支

(1)关于违规发放误工补助问题的整改:2018年,已按照《下蜀镇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蜀委发〔2018〕65号)文件,对全体党员进行积分制考核。

(2)关于超标准发放维稳经费问题的整改:一是已根据整改要求不再对村工作人员稳控值班发放值班工资;二是严格按照镇财经办资金发放程序,由银行直接汇款给单位或个人;三是对超标准发放的维稳经费,经调查核实后一律退还。

(3)关于违反规定支付相关费用问题的整改:加强财务制度的管理,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加大对村级财务支出的监督力度。

(4)关于以多种形式超范围发放补助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完善和重申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蜀委发〔2016〕76号)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二是明确不再向村工作人员发放补助;三是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对财务支出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四是对超范围发放的补助,经调查核实后一律退还。

(5)关于违规报销招待费用问题的整改: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完善和重申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规定,规范村级公务接待行为,完善公务接待手续;树立责任意识,杜绝报销内容不真实、报销附件不齐、报销审批手续不合规等问题。

(6)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无合同、无验收、无审计、无集体研究、不按规定支付对应款项等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工程项目必须经村集体研究,村公开栏公示后,按照《下蜀镇镇村投资工程建设类项目阳光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蜀委发〔2018〕35号)文件申报,严禁“未批先建”,杜绝“先建后补”。二是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如签字、盖章、日期)报镇财经办、建设单位等职能部门存档。三是严格按照《进一步加强下蜀镇公共资源阳光交易项目监督管理通知》(蜀委发〔2018〕34号)执行,工程结束后上报工程验收审计组进行验收、审计,拿到审计报告后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资金兑付。

2、祝里村党总支

(7)关于个别村干部长期不遵守工作纪律问题的整改:启用指纹打卡签到,规范请假条,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

(8)关于变换形式违规发放补助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各项补助发放要求,按照规定进行发放;对违规发放的补助,经调查核实后一律退还。

(9)关于对困难补助不严格进行调查核实,存在乱作为现象问题的整改:严格按规定流程进行困难补助发放,前期通过调查核实、走访公示等形式,召开有关会议,杜绝错发漏发的发生。

(10)关于违规支付招待费用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村级十项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规范村级公务接待行为,完善公务接待手续,杜绝支付一切违规招待费用。

(11)关于工程材料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下蜀镇公共资源阳光交易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蜀政发〔2018〕34号文件精神,所有工程项目必须先申报,再审批,工程材料采购按照程序执行,坚决杜绝人情施工。

3、新村村党总支

(12)关于违规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的整改: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完善和重申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对不在目录的补助一律不予报销;对违规支付的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经调查核实后一律退还。

(13)关于招待费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细化报销流程,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

(14)关于个别村干部违规承揽工程,与民争利问题的整改:加强村干部的思想教育,严禁村干部插手承揽工程;加强村务监督工作,做好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全程监督。

(15)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无合同、无验收、无审计、无集体研究等现象问题的整改:规范管理,对所有村级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村“两委”集体讨论研究,并做好会议记录,严格规范合同签订,积极做好项目的验收、审计。

4、下蜀村党总支

(16)关于重大问题决策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彻底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定期召开村两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通报村主要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村级事务有效落实和有效监督。

(17)关于补助支付随意,存在公款支付私人应承担的费用和优亲厚友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完善和重申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对不在目录的补助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定期召开廉政会议、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员干部报告亲属涉权事项,管住管好村干部的“小微”权力,绝不允许优亲厚友现象发生;三是对公款支付的应私人承担的费用,经调查核实后一律退还。

(18)关于违规报销相关费用问题的整改: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完善和重申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对未列入报销内容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19)关于违规支付工程款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政府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规范程序和合同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二是做好财务会计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学习,确保财务工作规范化;三是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全程监督村在建各项工程项目进程。

(20)关于工程项目管理存在无验收或验收不严谨、无审计、无集体研究等不规范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验收,规范操作,明确责任;二是做好与上级职能部门的对接,加大对工程的验收与审计;三是定期召开村“两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通报村主要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村级事务有效落实和有效监督。

5、空青村二级党委

(21)关于个别村干部长期不遵守工作纪律问题的整改:针对反馈问题,村党委高度重视,村党委书记、副书记找到个别村干部并谈话,要求限期内整改,提交村“两委”会讨论决定,并在村组干部会上进行书面检讨。

(22)关于违反财经纪律支付项目费用问题的整改:针对反馈问题,认真核查,属财务不规范,已与施工方确认,确实无明细。今后要求村会计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执行,杜绝类似事情发生,并按规定补好票据。

(23)关于违规支付招待费用问题的整改:村“两委”十分重视,即知即改,专题召开会议,杜绝类似事情发生,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完善和重申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规定执行。

(24)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无合同、无验收、无审计、无集体研究等现象问题的整改:涉及工程项目,坚决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下蜀镇公共资源阳光交易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6、亭子村党总支

(25)关于个别村干部不能如实填写村干部个人信息表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完善村干部档案资料,目前各村社干部个人信息表全部重新梳理完毕,信息全面真实;同时制定《下蜀镇亭子村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严格按要求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6)关于对个别村集体资源违规发包、优亲厚友问题的整改:一方面,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发包一律经过村“两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另一方面,通过镇阳光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向群众进行公示,提高公众参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27)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镇政府相关规定,建立村级津补贴发放日常管理和专项审查制度;二是加大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三是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经调查核实后一律退还。

(28)关于违规支付相关费用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对违规支付的相关费用一律进行退还;二是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监督力度,一旦发现违规问题,严肃追究责任;三是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季度财务督查工作,并形成工作制度。

(29)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无合同、无验收、无审计、无集体研究等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意见》,村级所有工程建设均通过村“两委”集体研究决策;二是规范执行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对5万元以上的工程,严格通过镇阳光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三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明确专人进行监管,工程完工后请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审计;四是村级所有工程明确专人做好台账整理工作。

7、沙地村党总支

(30)关于村组建设有待加强,换届工作纪律应严格遵守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村两委换届工作程序,规范选举环节,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杜绝一切违规违纪行为。

(31)关于小型工程(5万元以下)外包手续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村级工程项目严格按照《下蜀镇镇村投资工程建设类项目阳光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32)关于个别村组干部对待群众态度粗暴,且利用职权与民争利问题的整改:加强村干部的群众路线教育,从根本上提高村干部的为民服务意识;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力度,杜绝利用职权与民争利现象的发生。

(33)关于违规发放值班费用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完善和重申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相关规定,禁止违规发放值班费用;对违规发放的值班费用,经调查核实后一律退还。

(34)关于以多种形式超范围给村干部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完善和重申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相关规定,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对超范围发放的津补贴,经调查核实后一律退还。

(35)关于违反财经纪律支付费用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村两委班子的管理,加强学习,合理合规支出费用;二是加强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提升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三是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加大对村级财务工作监督力度。

(36)关于违反规定支付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完善和重申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规定,严禁个人费用在村集体支付;二是加强村级财务人员对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对违反规定支付的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经调查核实后一律退还。

(37)关于个别村干部在工程发包过程中与民争利问题的整改:一方面,加强村干部的教育管理,严禁村干部参与工程;另一方面,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做好对村级工程建设的全程监督。

(38)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无合同、无验收、无审计、无集体研究等现象问题的整改:严格按照《下蜀镇镇村投资工程建设类项目阳光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完善手续,对项目合同的签订、验收、审计、资金兑付等一律要求进行办理。

8、桥头村党总支

(39)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按规定分档、按比例计算收缴;做到每月交纳一次党费。

(40)关于个别村干部利用职权与民争利问题的整改:针对个别问题,党总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禁止发生类似的事情;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对与民争利的事件,教育全体党员干部,杜绝再次发生。

(41)关于违规报销招待费用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完善和重申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规定,规范村级公务接待行为;二是报销程序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提供菜单、发票等相关票据,手续齐全后方可入账;三是对上述违规的现象补全手续,杜绝不再发生。

(42)关于工程建设优亲厚友问题的整改:对村级工程项目,严格按照《下蜀镇镇村投资工程建设类项目阳光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杜绝优亲厚友的现象发生。

(43)关于提供虚假合同报销工程款问题的整改:以上问题已经市、镇两级纪委核实,作了处理。对涉及多支付工程款0.33万元已追回入账,对当事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4)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无合同、无验收、无审计、无集体研究等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二是村级工程项目必须通过村“两委”研究讨论,规范项目合同的签订,对工程验收、审计及资金兑付等,一律按照要求进行办理;三是及时完善反馈问题的手续材料。

9、六里村党总支

(45)关于没有如期如实提供相关巡察材料问题的整改:强化村干部的政治意识,提升工作效率;按照要求分类整理归档2015-2017年度村内党建材料,同时将2018年党建材料按照市委组织部党建五个基本材料盒子分类归档,目前村内党建材料分类清楚,材料完整。

(46)关于资产资源管理缺失,存在监管和后续发包不作为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方面,摸清村内资产经营情况及资源流转发包现状,保证村内资产资源监管全覆盖;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分片区明确监管责任人,落实监管责任,做到长效监管。

(47)关于公款支付私人应承担的费用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把握好资金使用审批关,带领全体村干部学习蜀委发〔2016〕76号《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完善和重申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二是查找问题原因,举一反三,即知即改,此现象不再发生;三是对公款支付的应私人承担的费用,经调查核实后一律退还。

(48)关于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监管不到位、转包给无资质的个人、无合同、无验收、无审计、无集体研究等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方面,组织村干部集体学习蜀政发〔2018〕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下蜀镇公共资源阳光交易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另一方面,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涉及村内工程项目,坚持村“两委”会集体研究决策。

10、建管所党支部

(49)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二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完成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三是加强先进典型培树,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四是加强工作中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五是加强制度管理和相互协作,落实岗位责任,进一步发挥党的战斗堡垒作用。

(50)关于未按规定发放困难补助问题的整改:一是已查清困难家庭的人口情况、经济情况和生活水平情况;二是已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组织提出申请补助报告;三是已深入基层调查核实,并定期组织讨论研究;已按照规定发放困难补助,将没有发放到位的落实到位。

(51)关于没有按财经纪律要求进行支付部分费用问题的整改:对所有财政资金项目,已经通过阳光平台进行招标,项目不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在建设过程中没有出现不经审批随意变更工程量;二是已经加强落实项目资金管理,不得随意借支、截留、挪用、骗取建设资金,项目资金报账拨付已经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三是所有工程项目资金支付都已经完成附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单和审计报告,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参与项目验收和交接;四是已经禁止使用非法票据,各类费用发放直接汇入领款人账户或公司账户,任何人不得代领;五是已经落实严格管理开支审批手续,所有经费支出需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镇财政所审核员、财政所所长签字审批;六是完成票据的及时报账,在自票据开具或填制之日起不得超过60日。

11、农服中心党支部

(52)关于班子主要负责人未能较好落实“一岗双责”,且自我发现、纠正问题的能力偏弱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执行《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责任清单》,强化班子主要负责人的“一岗双责”;二是切实提高担当意识。将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摆上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排出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有效落实;三是严格落实履责报告制度。每季度向镇分管领导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年底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撰写述责述廉报告。

(53)未按规定报销招待费用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按照《下蜀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报销招待费用,坚决杜绝招待费用列入其他费用支出;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按程序接待;三是加强部门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做好审核把关,确保招待费用报销符合规定。

(54)违反规定程序采购劳务服务、支付相关费用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按照《下蜀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采购劳务服务、支付相关费用;二是支出票据必须附有明细,内容真实具体;三是禁止采取违规手段支出入账,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55)资金使用粗糙,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严肃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自觉遵规守法,严格按照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好、用好每一分钱;加强部门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财务管理业务水平。

12、农经站党支部

(5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漏洞大,存在租金不入账情况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整理)相关台账资料,对所有集体资产进行重新登记造册;二是对即将到期的租赁合同重新进行公开招租;三是结合部门国有资产评估清理,绘制集体资产的界限和范围平面图,并由专人管理。

(57)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对照问题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津贴发放标准和制度,不该发的补贴坚决不发;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经调查核实后一律退还。

(58)关于未按规定报销招待费用问题的整改:按照《下蜀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按程序接待,票据报销时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才可入账。

13、水利农机站党支部

(59)未按规定报销招待费用问题的整改:一是按照《下蜀镇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管理制度(试行)》,严格执行相关公务接待标准和规定;二是费用报销严格按照《下蜀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三是严格遵守政府公务接待审批程序。

(60)资金支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下蜀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资金审批手续和资金支付规定;二是票据报销时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单位负责、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入账;三是工程类票据支付时,必须要有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审计报告、验收单,报销票据上要有经办人、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报支入账。

三、切实巩固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把党的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为全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抓铁有痕,持续推进落实到位。镇党委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围绕巡察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和举措,扎扎实实地做好后续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整改计划,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二是建章立制,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将巡察整改落实与基层工作提升融为一体,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充分运用整改成果,逐步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做到以整改强党建、促发展、转作风,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是以改促建,大力推动成果转化。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扎紧制度的笼子,杜绝同类问题的发生。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存在制度漏洞问题的,修改完善。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形成管理监督长效机制,放大巡察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87751307.邮政信箱jrxszzf@163.com

 

                            中共下蜀镇委员会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