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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句容纪检监察网   2019-04-15 11:29:03 点击数:4245   关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24日至9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0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住建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党内公开。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收到巡察反馈的问题后,住建局党委高度重视,深入查找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分析,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要求党委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按照责任分解表,逐条制定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二)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按照巡察要求,制定了《句容市住建局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限定了整改期限。

(三)推动整改进度。局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会上,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狠抓落实,对整改的每个问题一条一条进行梳理,全力推动整改工作。

二、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委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对照,细化分解任务,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回音。

一是关于党的政治建设认识不足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突出的整改

一是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活动正在计划开展中,同时,班子成员与下属单位负责人、支部书记也将开展谈心谈话活动;2019年1月计划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

二是制定了党委议事规则,规范党委议事程序,规范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情况; 

三是已经建立“三重一大”制度,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牢固树立民主意识,大力弘扬民主作风;在决策前缜密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凝聚集体智慧,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打牢群众基础,进一步提高了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进一步规范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局主要领导将对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材料严格把关;在民主生活会上,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2、关于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规范各类工程招投标和房屋拆迁征收程序,按规定办理前期各项手续,确保每一个征收项目都严格房屋征收程序,并上报市政府讨论;针对“先上车后买票”现象,提前介入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处理各项矛盾;安排人员对各乡镇老旧自来水管网进行排查并对建设进度进行监督,及时维修及保养;

二是结合实际,创新思维,站位全局,引进人才,扩大经营范围,开源节流,按现代企业管理模式,集中优势力量。检测中心重点突出在绿色、节能、环保等高附加值的业务上;扩大检测经营范围,提升检测能力;水务集团南部水厂已经开始运行,春城水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完成招标工作,下一步准备开工建设,集团在各方面长期做好节省开支工作;计划2019年2月联合相关科室,结合建筑市场专项检查,摸排企业实际情况,列出重点,召开建筑企业、监理企业座谈会,推进相关企业提档升级工作;建议市政府出台建筑业发展激励措施。加强行业指导,完善资质资格管理,深化招投标和建筑市场“放管服”改革,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和走出去发展,营造健康发展环境;

三是制定了《句容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控管理办法》、《句容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句容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信息系统管理办法》,推行标准化扬尘管控清单,加强环境整治常态化管理,全市规模以上在建项目新开工地推行远程监控指挥管理系统;持续常态长效管理,落实6个百分百到位;在征收项目房屋拆除过程中,已做到在拆除前设置围挡、围栏等,在拆除过程中封闭作业,采用洒水车、雾炮等进行降尘,在房屋拆除后,及时清运;垃圾,确保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整洁;在工程施工管理中,针对土场、非作业面裸土,及时用绿色遮光网覆盖,在道路施工时,做到及时清扫、洒水降尘,保持出入车辆轮胎不带泥土,干净整洁,无滴漏现象;结合我市雨污分流工作三年计划,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对老城区内34个片区,23条市政道路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确保老城区主、次干道污水管网覆盖率达规范要求;制定了乡镇2019-2020年污水主管网及支管网建设规划,确保城镇污水建设率达到95%;加强河道溢流口排查工作,确保市政雨水管网晴天污水不入河,发现异常情况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规范镇村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加强运维管理,出台句容市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制度,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已编制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规划,至2020年完成全市90%以上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3、关于主动担当为民服务意识较欠缺的整改

一是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检查标准,要求各开发企业规范自身行为;成立检查小组,加大对我市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以认购、认筹、预定、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和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价以及开发企业将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商品房强行交付等行为进行检查,加大对房地产市场日常检查和专项治理力度,重点打击捂盘惜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违规销售以及一房多卖和强行交付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句委发〔2018〕9号文,房产业发展中心9月已出台《2018年句容市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句政办发〔2018〕102号)、句容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智慧物业”经费已于2018年10月获得市政府批准,现已准备招标,有效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水务集团保持供水客服热线24小时在线,对待用户反映的情况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加强供水设施巡逻检查,针对漏水、爆管现象及时维修;计划性停水做好提前通知,让用户做好储水准备;加强出厂水水质检测,确保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做好供水情况即时宣传告知;开展“为民解忧”进社区活动;加大老城区排水管网巡查力度;对群众反映问题及网络舆情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建管处每年针对大型设备开展2次大检查,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检查,每年开展2次农民工清欠排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通报,出台了《句容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对工地24小时安全、扬尘监管;市政中心按照监理市场管理规范,对监理人员加强管理并对现场监理人员配置情况实行长效监管;城建监察大队加强了执法人员的专业学习培训,提升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及12345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与职能部门的联动执法,齐抓共管;

二是在市政道路工程实施前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并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听取有效建议;提前与交管部门沟通协商,在做好道路现场告知的同时强化媒体宣传,让百姓充分知晓;规范了市政管网建设审批制度,加强道路巡查力度,发现违规开挖立即查处并加强多部门沟通协调工作,避免道路二次开挖造成的影响。

三是建立了物业信息化管理系统,简化物业维修资金的申请审批手续;与审计、财政部门积极沟通,合法提升物业应急维修资金使用范围;加强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相关知识的宣传;目前“物业维修资金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经费已经获得市政府批准,准备招标,预计2019年8月完成相关工作。

二是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意识不强方面。

1、关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整改

一方面在全局上下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党性修养,克服精神懈怠和思想滑坡,将解放思想大讨论成果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的重要本领;另一方面今后将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专家学者对党员干部进行“十九大”精神专题讲座,开展多形式专题研讨、交流讨论。

2、关于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的整改

一是通过开展对标先进、提升服务效能等各项活动,提升支部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二是加强组织生活“八步工作法”的学习,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以“党小组之家”特色活动为契机,开展“送学下乡”、“安康驿站”、“精准扶贫”等活动,扩大支部组织生活和学习教育活动参与面;每年认真开展党的基本知识理论集中学习和自学,拓展学习活动载体,广泛听取党员意见,创新活动方式,建立支部党建之窗,及时发布支部党建信息,在办公区域增设展板,提高党员干部对党建知识的了解;

三是坚持和完善基层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及重要节假日前也对党员开展了谈心谈话,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交心谈心,抓好机关干部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掌握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每半年听取一次基层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专题分析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加强对全体党员意识形态的学习和教育,明确党员干部在意识形态中的责任和具体要求;

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细则,及时向上级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和志愿者活动;加强对主流思想、传统美德的宣传,对社会焦点和重大舆情及时主动引导,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增强运用网络新媒体积极正面引导的意识和本领。

三是关于党的组织建设功能弱化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加强了“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分工,确保党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班子成员至少参加两个以上的联系点党建活动,每年到联系点上党课不少于两次;

三是组织开展基层党建负责人专题培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较薄弱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建阵地建设、党建工作台账资料的收集工作,对现有的台账资料查漏补缺,确保台账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二是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学习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并已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学习方案,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已按要求建立党小组;

三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力度,目前各基层党组织正在积极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这项工作完成后讲提升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日后将加强对党务干事的培养,做好传帮带。   

3关于干部培养选拔不健全的整改。

一是在2019年6月将充分整合当前干部人才资源,做到人岗相适,充分发挥干部在全局各项工作中的作用。同时制定完善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加强年轻干部培养;

二是严格落实干部交流使用规定,加强干部岗位交流工作;

三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明确股级干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句组干〔2015〕1号)文件精神;取消股级干部职级晋升制度;规范干部任免会议记录。与政府机构改革同步进行,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

4关于管理运行体制不畅通的整改

计划2019年2月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与政府机构改革同步进行。

四是关于党的作风建设逐层松懈方面。

1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做好财务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完善内部监管和审计工作职能;

二是各单位已逐步完善了《单位内部考勤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单位管理制度,确保物品购置、领用专人登记,统一管理,做到接待费用凭证齐全、接待清单齐全、派出公函齐全:

三是公车管理进行定人定费用,专人核查,定点维修并制定公车管理制度;

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属于单位实际管理运转发生的支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目前已按照省财政厅《江苏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40号)文件对工程账户管理费用支出进行全面排查,已于第一时间导出账务数据,分列支项目做好统计列表,等报销费用全部追回,即做好调账处理,返还市政工程专户资金。

2、关于工作作风建设不扎实的整改

一是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会议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防止工作“打滑”和“空转”现象;进一步规范各类发文管理,坚决刹住办公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切实了解基层困难,减轻基层负担,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是对年代久远且与当前形势不相适应的制度文件及时修订完善;规范了各类文件制定流程,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确保制定的文件具有可操作性;

三是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不定期进行办公纪律检查,防止慵懒散现象的再次发生。

五是关于党的纪律建设不够硬实方面。

1、关于强化纪律教育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建立了党员廉政教育基地,今后将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专家学者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廉政自律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开展正面宣传、引导,结合建设领域以及身边的一些案例,在支部活动中及项目实施前,集中进行廉政教育学习,并不定期的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增加警示教育活动方式的多样性。

2关于坚持挺纪在前不够足的整改

一是强化重要活动及重要节假日等关键节点的廉政谈话工作,推进廉政工作关口前移;

二是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岗位和关键节点,加强内部审计、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监督检查;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对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诫勉和提醒谈话,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3、关于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建立了廉政风险节点防控工作机制,对本系统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梳理完善,强化对廉政风险点及权力节点的日常监督;

二是加强关键节点的权利运行监督,强化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日常监管和事前防控,加强对重点部门关键节点的警示教育。

六是关于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一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对各类人员具体职责和责任进行明确;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已与单位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签订责任状,制定了“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了责任;

另一方面局党委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将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相结合。

 2、关于监督责任履职不充分的整改

一方面长期督促被监督单位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并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规教育,加强作风建设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常态化检查督促,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通过参加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重要会议,全面加强监督,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另一方面长期坚持依法依规核实办理各类反映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议和违反八项规定等方面的信访案件和问题线索,经核实后对情节轻微的强化“第一种形态”运用机制,对情节严重的将严肃处理,认真开展问责工作,坚持“一案双查”追责机制。

3、关于直管公房管理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通过市场调查,结合承租户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对于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建议承租户转入住房保障。目前已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租金进行了评估,预计2019年8月完成;对于未缴纳租金的住户,房产业发展中心已发放催缴函,如仍未缴纳租金,房产业发展中心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二是向市政府建议出台直管公房管理办法,目前已草拟该办法,预计2019年8月出台相关文件,建立直管公房信息管理软件,目前软件已进入软件开发阶段,预计2019年2月上线;预计2019年10月完成与国土部门沟通协调办证和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协调解决产权有争议的公房,协调不成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从2015年开始门市房已公开竞价并且已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租金进行评估,确定公租房屋竞租底价。

4、关于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整改

一是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督促个别单位立即将应结算款项入账处理并仔细核算;

二是对之前实施的项目进行账目核对、结算,配合审计部门对之前实施的项目开展项目审计,减少非生产性支出,缩小开支范围;计划今年内指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控制非生产线支出;完善和健全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做好专项资金的流程化管理,严格专款专用;规范非生产性开支,逐级审批,合理使用,并长效实施;

三是目前拆迁安置中心已暂停了所有拆迁人员工作经费的发放,下一步实施的新项目将根据规模大小、实施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确定工作人员数量和所需工作经费占比,并严格按照征收期限发放工作补助;

四是对以前年度市政工程财务决算台账报表进行,由于工作量较大,工作还正在进行当中,完成后将聘请专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决算分项目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分项目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5、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整改

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盘点,对年代久远,因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废处理,对清查后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严格管理,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盘点了单位相关资产,立即对现有资产进行盘库,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的采购、领用和处置流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资产的处置工作。

6、关于行政体制改革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按照省委意见,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实行管办分离;

二是结合机构改革,与市编办沟通协调,2019年10月前将完成增加局机关行政编制数,逐步减少抽调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加大干部招录的储备力度;做好转岗工作,减少混岗混编现象;

三是对下属企业进行清理,注销部分事业单位下属企业;规范企业运行管理。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局党委将认真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不断提升政治站位,紧抓后续整改,压实整改责任,推进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提升,为实现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继续深入后续整改。强化“四个意识”,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突出政治担当,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抓好后续整改。按照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举一反三,深入查摆剖析,一着不让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对仍在进行的整改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摆在优先位置予以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深入整改。

四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深入查找管理上的漏洞、环节中的缺失,围绕岗位职能、日常管理、工作作风和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逐步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0511-80785310;邮政信箱:句容市文昌东路22号住建局人事教育科;电子邮箱87265311@163.com。

 

中共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