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坚持将安全生产领域执纪监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监督再监督”职责定位,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能力水平。始终将提高自身能力放在突出位置,定期召开室务学习会,特别是重点加强了对《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令第4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了本室人员在安全领域的执纪监督能力。
二是健全机制,增强监督合力。进一步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逐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推进排查整治的强大合力。“3.21”爆炸事故后,协调督促相关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共检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企事业单位200余家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600余条。
三是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中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管力度,对失职、渎职等行为一律严肃查处、严格追究,切实增强警示震慑作用。2018年以来,给予有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2人,第一种形态处理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