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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在中国共产党句容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句容纪检监察网   2020-09-29 09:21:19 点击数:24926   关闭

坚守使命履忠诚  清风护航勇担当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在中国共产党句容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2月1日)

赵树锋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句容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镇江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明确2019年重点任务。市委对开好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刚才,市委书记潘群同志代表市委,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镇江市纪委全会精神,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一、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稳”中忠实履行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在“进”中精准扎实、有力有序推进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省纪委蒋书记来我市专题视察调研,全省首批试点向乡镇综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群腐”治理和对村(社区)巡察工作分别在全省推进会和中央巡视办驻点调研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群众满意度达92.37%。

一年来,我们坚持在维护良好政治生态上主动作为,“两个责任”落地见效。协助市委将“两个责任”细化分解为“三张清单”、49项具体任务,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压紧压实。充分发挥履责记实信息平台作用,严格执行监督管理考核办法,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录入履责记实信息4.5万余条,做到“远距离、近监督”。用好问责利器,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问责工作的通知》,明确问责重点,规范问责程序,实施党内问责22起,问责党组织1个,问责领导干部25人。探索建立科级单位和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坚持建管并举,摸清干部“廉情底数”。与省社科院联合举办推动政治生态高质量建设暨首届廉政与治理研讨会,挂牌成立句容基地。

一年来,我们坚持在持之以恒抓好作风效能建设上积极作为,党风政风持续优化。紧盯“四风”典型问题和隐形变异问题,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三查两监督”,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起,同比增长256%,处理46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7批14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扎实推进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专项整治行动,对25名责任人严肃处理。深入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和教育领域不正之风、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通报典型案例3起。协助市委印发《深化效能革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等“1+X”系列文件,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作风效能建设大会,聘请20名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编发效能报告4期,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严格落实“三项机制”,规范实施了镇江市第一起容错纠错案例,并作为典型得到上级纪委肯定和发布。

一年来,我们坚持在巩固深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上坚定作为,从严从实已成常态。出台信访举报闭环管理工作办法,构建“1+1”处置办理模式,建立会商会审制度,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更加凸显,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接收群众信访举报454件次,其中检控类402件次、同比增长38%,转立案100件、转立案率58%。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共研判处置问题线索418件,立案187件,同比增长9.35%,结案18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4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强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制定“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固化“第一种形态”谈话操作流程,全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49人次,分别占比58.8%、30.7%、2.9%、7.6%,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近九成,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年来,我们坚持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上高效作为,三大攻坚有力有效。扎实开展“三治理一挂牌”深化提升专项行动,构建“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治理路径,实施挂牌督办,编发督查专报3期,倒逼工作抓实抓深。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专项监督,建立纪律保障领导小组,强化脱贫攻坚,对3方面50个问题进行专项督办,对3批次10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挂牌督办,问责5人,给予党纪处分9人;强化污染防治攻坚,围绕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和检查发现的环保问题,问责23人,通报批评1个单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强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攻坚,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开展多轮次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违规企业,督促依法取缔“山寨银行”。

一年来,我们坚持在推动基层“微腐败”有效治理上创新作为,制度笼子扎紧扎实。在全市162个村推广集体资金“第三方”监管模式,通过开设“村务卡”,有效防范资金体外循环、截留套取等问题,做到全程留痕可追溯、资金使用可监管。按照“人人可查、信息可追、权力可监”要求,搭建拆迁资金阳光监管平台,通过平台预警、统计分析等功能,确保资金流向“全程监管”。围绕市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权责约束、效能提升、阳光惠农、正风护林、清廉乡风等清风护航“五大工程”,设立专项办公室,统筹乡镇纪委、监察员办公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三方监督力量,筑牢源头治腐“防火墙”。

一年来,我们坚持在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上担当作为,监督合力不断增强。构建完善纪委监委“1+3”监督工作格局,深化巡视巡察监督,协助市委做好省委巡视驻点保障等工作,先后启动3轮巡察和1轮省市巡视巡察联动,完成对9家市级机关常规巡察和“城乡规划”专项巡察,实现对镇(街道、园区)巡察全覆盖,查找问题385项,移交问题线索61件,推动立案10件,形成专题报告5份。探索整镇制、模块化推进对村(社区)、基层站(所)党组织常规巡察,完成对51个村(社区)、17个基层站(所)党组织巡察。强化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措施1756条,建章立制351 项;强化派驻“嵌入式”监督,开展“两查两保”核查、“两院一金”发放监督等11个专项行动,主动发现问题线索30件,立案29件,发放整改建议书55份;按照机构、职数、编制“三不增”原则,设立3个监察员办公室,建立“网格管理+连片办案”监察模式,实体运作以来共收到问题线索57件,开展谈话函询3人次,立案调查15件,初步取得了基层党委、纪委和群众三方满意的良好效果。

一年来,我们坚持在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上争先作为,铁军要求内化外显。按照中央和省、镇江市统一部署,扎实稳妥高效完成监委组建挂牌工作,科学设立纪委监委内设机构,直接从事执纪执法一线工作的机构数、编制数占比分别为86.7%、91.2%。扎实推进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工作,细化工作流程,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常态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实施同心、强基、阳光、薪火、铁军“五大行动”,开展清风正己“五个一”活动,举办“不忘初心强本领、牢记使命勇担当”和“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专题培训,开展“追寻红色足迹、传承铁军精神”主题活动,每日推送“清风微党课”和“在线学业务”。严格执行省纪委“六条禁令”和镇江市纪委“八条要求”,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监督责任报告制度,坚决防止“灯下黑”,对1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教育提醒谈话,公开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过去的一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齐头并进、成效明显,在镇江市纪检监察系统高质量考核中位列第一等次,获得全市综合考核十佳单位和市级机关部门“重要贡献奖”二等奖等荣誉。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个别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般号召多、具体落实少,管党治党责任上热下冷、层层递减情况仍未杜绝;少数党员干部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搞变通打折扣,违规吃请、滥发津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时有发生,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仍然存在;腐败问题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仍然易发多发,标本兼治还有大量工作要做;监督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够精准,谈话函询质量不高,存在一谈了之、一函了之现象;监督责任还没有压实到“神经末梢”,一些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盯得不紧;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情况。对这些问题,必须拿出务实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担当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时代重任

党的十九大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原则和科学方法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去年5月明确提出了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了具体部署。这些新要求新理念新部署都为巩固和发展改革开放成果,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以贯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准确把握“稳”的内涵、强化“进”的措施,切实把高质量发展要求刻印于心、贯穿于行,努力推动句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高质量发展是政治坚定的发展,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原则,始终做到旗帜鲜明不动摇。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根本属性。在新时代,我们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谋划部署,做细做实保证党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实际行动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坚如磐石,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行稳致远。

——高质量发展是忠诚履责的发展,必须牢牢把握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位,始终做到坚守职责不偏离。党章赋予了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在新时代,我们要明晰职责定位,发挥好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与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与市委全面推进“1355”的战略部署、与“一福地四名城”的奋斗目标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对各地各部门政治生态状况的精准研判,严肃查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着力营造政令畅通的政治环境、廉洁高效的营商环境、干净担当的干事环境,持续建设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高质量发展是惠及民生的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始终做到执纪为民不懈怠。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在新时代,我们要坚守人民立场,把群众利益置于首位,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通过持续滚动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高质量发展是一抓到底的发展,必须牢牢把握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政治任务,始终做到标本兼治不松劲。治标是为治本打牢基础、创造有利条件,治本是对治标成果的巩固和发展。在新时代,我们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刻把握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既要敢于用治标的利器,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以治标促进治本,也要夯实治本的基础,从严法纪教育、拧紧思想“开关”,以治本深化治标,充分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高质量发展是与时俱进的发展,必须牢牢把握改革创新的政治担当,始终做到敢为人先不停步。创新是助推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在新时代,我们要继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深度对标苏南,奋力追赶超越,推动句容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中找准定位和职能,加快推进理念思路、制度机制、方式方法等领域创新,使各项工作符合中央精神、切合句容实际、具有时代特点;继续抓好统筹协调,以纪委监委机关为“一体”,巡察机构和派驻机构为“两翼”,把握联动关键枢纽,找准协同着力所在,形成更加强大的工作合力。

——高质量发展是担当作为的发展,必须牢牢把握“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始终做到正身律己不放松。打铁必须自身硬,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了更严要求。在新时代,我们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强化法治思维,依纪依法履职。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在织密内部监督网络、规范权力运行的同时,狠抓政治理论学习,着力提升专业化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信息化时代监督执纪执法能力,以“铁肩膀”扛起“硬担子”,确保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致力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

三、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镇江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市委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整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着力构建更加高效的监督体系,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为句容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聚焦“政治建设”坚定护航,一体推动“政治监督与履责担当”。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真正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

增强政治定力。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切实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修养、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纪检监察工作重要论述,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旗帜鲜明同搞“七个有之”等行为作斗争。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确保政令畅通。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紧盯对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错误表现,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抓好“关键少数”,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既管住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又管住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

强化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充分发挥“两个责任”清单和履责记实信息平台作用,加强记实情况分析研判,及时纠正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力等问题,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推动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强化“一案双查”,加大定期回看、重点督办和“再问责”力度,做好精准问责,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严肃追究责任,坚决防止问责不力或者泛化、简单化。深入开展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工作,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动态更新,常态化开展“政治体检”,发现问题及时预警,督促相关党组织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加强与省社科院的合作交流,建好用好句容基地,持续提供维护和净化政治生态的“句容智慧”。

(二)聚焦“深化改革”高效护航,一体推动“制度优化与效能提升”。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现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不断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党委要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支持纪委监委行使职权,及时研究解决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使反腐败工作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

着力构建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1+N”制度体系,按照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要求,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为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供重要制度保障。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结合起来,把握政策界限,健全转换机制,实现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有效衔接。

切实强化监察监督的全覆盖和有效性。紧紧围绕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深化拓展监察职能,确保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努力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不断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提高监察全覆盖水平。深化监委向乡镇(街道)综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督促依法规范开展工作,探索对基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有效监督的途径,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村(社区)全面高效覆盖,充分发挥监察员办公室在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功能作用。

高标准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分类有序推进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和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和保障机制,推动业务流程与日常监督相融合,更好发挥“嵌入式”监督效能。探索市属国有企业监察全覆盖的有效方式,推动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机制,构建考核体系,压实监督责任。

(三)聚焦“监督首责”精准护航,一体推动“常态监督与靶向监督”。牢牢把握监督第一职责,将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凝心聚力强化多维监督。坚持构建全覆盖、全方位的监督格局,把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结合起来,在做实做细上下更大功夫,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加强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特别是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深入剖析,分行业分领域研究分析原因,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找准责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完善体制机制。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政治监督,盯紧公权力运行各个环节,通过实施专责监督、推动专项治理、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确保权力始终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坚持不懈开展常长监督。持续督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对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常抓不懈、防止回潮;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新动向,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效能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强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持续形成有力震慑。巩固作风建设自查自纠成果,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努力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探索“谈话函询+抽查核实”模式,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函询,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从严从重处理敷衍塞责、欺瞒组织等行为,充分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强化监督成果的综合运用,系统集成巡视巡察、责任制检查、审计、履责记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监督成果,切实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紧盯不放实施精准监督。为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监督保障。在精准脱贫方面,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用好“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实现涉农和扶贫资金监管的全覆盖。在污染防治方面,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充分发挥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作用,推动监管责任落实,依纪依法加强治理;强化对实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督促严格管控、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聚焦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金融活动,督促职能部门严格执法,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四)聚焦“政治巡察”高位护航,一体推动“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并举,进一步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强化巡视整改落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行动、最严格的纪律,积极协助市委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严肃问责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整改报假账等问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系统性、基础性、政策性问题,深入分析,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全市面上问题有效解决。

突出巡察政治定位。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着力发现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以及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更好地发挥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在确保本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巡察向村(社区)延伸,深化探索“模块化”“清单式”等巡察模式,完成对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巡察全覆盖,夯实农村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

提升巡察监督质效。进一步推动巡察由延伸拓展向提质增效转化、由查纠问题向标本兼治深化、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优化、由上下联动向形成合力强化,在精准发现问题、深化成果运用上持续发力。推动巡察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审计工作有效贯通,健全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专业支持等方面的协作机制。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完善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按照巡察工作操作指引,探索制定政治巡察问题清单,着力加强能力支撑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五)聚焦“宽严相济”大胆护航,一体推动“严查严管与教育厚爱”。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严肃查处金融、环保、民政、水利、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重点行业领域案件,促进扶贫、教育、医疗卫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新增案件得到明显遏制。全面履行监察法赋予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落脚点,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根据中央纪委统一部署,对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落实案件审查调查主办人和主审人制度,用好调查处理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政务处分案件工作指引、调查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等,严格遵循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对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审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

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反腐败协调机构的机制建设,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法部门的协调衔接,努力形成监察权、检察权、审判权相互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切实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坚持一案一总结,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案件的综合分析,督促处分决定执行,及时向有关党委(党组)提出纪律检查或监察建议并开展质量评估,督促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推动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道德教育,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精准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典型引领、反面警示,及时发布违纪违法案件信息,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提升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针对性、实效性,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认真落实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准确把握“六看”要求,严格执行实施标准,科学规范大胆容错纠错,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六)聚焦“群众关切”主动护航,一体推动“群腐治理与福祉提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更有保障、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深化“三治理一挂牌”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受理、从快办理;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绝不手软;对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问题严肃问责追究,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深入研究农村基层腐败问题,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照单监督党务村务财务,充分发挥“清风护航乡村振兴”专项办公室作用,推动乡村治理、乡村振兴。

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强化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分类解决、逐项推进,持续开展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大排查调查、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坚持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新成效。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深挖彻查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聚焦村“两委”换届,严肃查处扰乱破坏基层换届选举行为。坚决惩治“村霸”“市霸”、宗族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度和实效,不断铲除黑恶势力产生的土壤,为群众营造更加安定祥和的生产生活环境。

(七)聚焦“内外兼修”从严护航,一体推动“政治过硬与本领高强”。紧扣“打铁必须自身硬”主线,推动内强素质与外塑形象同步推进,从严从实从细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实施“思想提升”,确保政治过硬。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把握,着力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努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业务和队伍两手抓、两手硬,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以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形成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的队伍建设责任体系。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和组织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刚性政治任务执行到位。

实施“素质提升”,实现本领高强。升级“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版本,持续深化“三转”,强化专业培训和岗位练兵,加固“底板”、补齐“短板”,切实提升贯彻实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能力水平。坚持“纪检监察工作的本质就是调查研究”的理念,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调研,增强纪法思维、辩证思维,提升学习思考、解决问题、创新工作的能力。推进纪检监察业务平台、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管理科学化,为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有力支撑。优化完善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真正考出实效、促进发展。

实施“作风提升”,树立良好形象。扎实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一套规程、五项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健全内控管理机制,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刀刃向内”,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管理,常态化开展政治性和廉洁性“双体检”,确保监督全天候、常态化、无死角。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聘请特约监察员,健全工作保障机制,着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决战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号角已经吹响,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历史重任已经时不我待。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砥砺前行,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句容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