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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句容纪检监察网   2021-04-12 08:50:06 点击数:2399   关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25日至10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12月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人民法院党组深化思想认识,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建立督促推进机制,对照整改清单实行对账销号,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审判执行工作、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规范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开展,建立中心组理论学习考勤考核制度,统一配发学习笔记本,共开展了6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每位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至少2次。

二是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通过党支部集中学习、开辟学习专栏专题学习等方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2.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决策部署不扎实问题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坚持党管意识形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讨论的必要内容,深刻把握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特殊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要求,促使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支部书记照单履职。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班子成员年度述责述廉述职述法和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三是强化检查考核。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党建工作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以及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及程序。

四是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依法审理可能危害意识形态安全的案件,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认真履行普法责任,把牢意识形态主动权。

3.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加强阵地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将新闻宣传纪律和舆情处置情况纳入部门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内容。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管控。完善网评员队伍工作制度,加强对网络舆情信息的搜集、分析、研判、报送工作,对可能产生的舆情风险,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提前介入,加强管控。

4.满足人民群众公平公正司法需求尚有差距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案件“三个规定”。启用“三个规定”记录报告系统,由专人负责,不断完善“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机制。

二是严厉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严格按照省法院出台的《关于健全完善防范与打击“套路贷”及虚假诉讼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严把民间借贷等金融案件的立案关、审理关,积极遏制 “套路贷”及虚假诉讼。

三是建立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目前已实现“案件清结”目标,今后将加大“黑财清底”攻坚力度,做好“六建”工作,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大宣讲”等活动,推动此项工作长效常治。

四是提高一站式建设成效。自觉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地方综治考核。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整合人民调解、律师调解等非诉解纷资源入驻非诉讼服务中心,不断提升诉非对接实质化水平。

五是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完善执行失信惩戒机制,严格规范、精准适用失信被执行名单和限制消费等措施;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提高执行规范化水平,严格实行“一案一账号”管理和执行案款发放的五级审批制度。

六是优化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落实省法院《关于建立类案强制检索报告制度的规定》,认真执行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推进政法大数据平台应用,启动审判风险监督和流程风险防控、裁判文书纠错等系统运用,实现监管全程留痕。

七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院机关电梯、配电控制室、枪支弹药及警用器材等特种设备,落实专人维护和管理。定期组织消防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各项消防要求落实到位。完善司法安全应急机制,对防火防灾、处置闹访、应急救护等需要应急响应的工作,开展了必要的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八是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在2019年9月全面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成果,扩大速裁简案范围,严格简繁转换、“简转普”程序审批,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九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审判团队人员分类管理考核和法官助理绩效考核机制,推进法官员额动态调整规范化,落实常态化增补机制,提升审判团队运行效能。全面加强各类平台运用,全力推行网上咨询评估、立案、查询、调解、司法确认等线上诉讼服务,通过疫情防控倒逼智慧法院建设和成果运用加速升级。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党组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不够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扎实开展“两个责任”全程记实工作。

二是开展权利运行节点风险排查。结合工作职责与履职情况,从队伍政治建设、队伍日常管理、个人业外活动以及其他影响因素等方面,着力查找研判权力节点风险隐患,制定或修订规范费款管理规定、工作人员问责办法等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是提升警示教育成效。创新方式方法,在学习传达基础上,采取演讲、读书会、专题党课等多种有效形式,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执行干警轮岗制度。认真梳理符合轮岗条件但超过轮岗年限仍未调整岗位的人员,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及时开展干警轮岗。

二是规范大额经费资金支出。修改报销签报单,明确报销金额超过2万元的大额支出,必须经党组会讨论通过。

三是规范执行案款管理。严格落实院长、分管院长、执行局长责任制,严格执行案款发放“五级审批把关”和“线上线下双重审批”制度。严格执行 “一案一人一账号”案款管理制度,执行款到账后通过短信实时向申请执行人推送。

3.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

一是强化制度刚性执行。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的若干规定》《会议纪律管理规定》等各项规定,加强日常管理和定期通报,通报做到点人点事。

二是开展“文明规范司法”专项整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文明规范司法”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涉及司法不文明的信访举报及时查明并处理。

三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切实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领导班子成员坚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带头强化自我约束,引导广大干警端正价值观取向。

四是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和效果运用。各部门每月开展案件常规评查,审管办每季度组织开展发改等重点案件专项评查,在评查案件质量的同时,对裁判文书进行评查,每季度对案件评查情况进行通报、点评。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虚报冒领补助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规范报销手续和材料,明确未在食堂就餐的公务接待,必须附详细菜单明细。

5.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和核算,坚持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纳入预算的经费原则上不得支出、不予报销。部门预算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和追加,确需调整追加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是规范执行财务支出审核批准制度。严格执行本院《财务管理规定》,规范、完善出差(用车)审批单、差旅费报销单的填写标准,明确出差人员必须亲自签字才予以报销。规范资金支付方式,杜绝采购支付直接将款项打给本单位职工个人的情况,明确必须使用个人垫付现金消费方式的,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三是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设立固定资产管理专员。对未入册的固定资产全部完成入册,做好新增固定资产入册工作,根据固定资产报废、调整情况及时更新名册。

四是规范食堂采购管理。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安排专人对食堂采购的各种货物进行验收、收取票据,并记录在案。

6.工会支出不规范问题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明确工会支出必须附详细签收人名单、并亲自签字。职工慰问范围、事由、标准严格执行本院《关于从优待警的规定》,相关费用支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

(三)关于“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党的领导地位不突出问题

一是提高党组议事效率。重申本院《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厘清党组议事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充分发挥院长办公会、审委会职能作用,将属于上述会议研究讨论工作议题,不再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

二是完善发文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文件形式、文号使用及发文程序,提高发文质量。减少发文数量,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上级文件政策措施具体的,我院具备落实条件的,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发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

三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与执法办案、司法改革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机关党委每年年底向院党组汇报一次院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四是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领导班子之间、分管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协助配合,推动法院整体工作的有效开展。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坚持人事安排、重大经费开支等“三重一大”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党组集中领导,党组会决议必须贯彻执行,做到令行禁止。

二是规范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折不扣按照要求和程序召开,并做好会议记录、资料整合及后期落实部署工作。

3.基层党组织功能弱化问题

一是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做好“两册一本”填写和记录。强化机关党建工作的日常考评,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是加强党支部建设。明确党内组织生活的具体内容、方法步骤和操作规程,切实解决组织生活随意化问题,杜绝非党员、非积极分子、非本支部党员列席参加支部会议等违规情形。不断推行融入式”党建,切实提升党组织组织力。

4.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规范选人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规范选拔任用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

二是优化队伍梯队建设。注重对优秀年轻干警的培养,通过干部选拔任用和岗位交流,逐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

三是规范发文标准。加强对公文制作学习,不断提高公文制作水平,进一步规范公文文种运用、内容表述等。

三、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的打算

一是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政法队伍革命化”要求,深入推进“两个坚持”专题教育,特别是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战略举措,自觉将法院工作放到市委全局中谋划推进,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的务实举措,不断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更好履行新时代法院使命任务。

二是切实提升服务保障新发展格局水平。充分发挥好司法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紧扣六稳” “六保”工作,做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司法服务保障工作。

三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落实两个责任”意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切实落实《院庭长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紧盯审判执行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重点案件,密织监督网络,全方位接受各类监督,健全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制度刚性执行,常态化执行“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

四是持续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全面梳理巡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坚持重点整改与全面整改相结合、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相结合”,深入研究标本兼治举措,着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法院各项工作,以高质量的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我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7996153

 

 

 

句容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