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
“十二条禁令”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市纪委监委提醒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守纪律、讲规矩,自觉抵制12种易发多发“节日腐败”行为,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1.严禁机关单位违反规定用餐浪费、借公务接待之机大吃大喝等行为;
2.严禁领导干部不如实申报、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
1.严禁公务接待“吃公函”行为;
2.严禁“不吃公款吃老板”行为;
3.严禁“不吃本级吃下级”行为;
4.严禁“虚构凭证违规吃”行为。
1.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行为;
2.严禁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单位公车、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行为;
3.严禁违反规定租赁社会化车辆行为。
1.严禁违规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卡和电子礼品卡等行为;
2.严禁通过快递物流违规收送购物卡、节礼等行为;
3.严禁违规收受“烟卡”、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行为。
过节不“过界”,节日变“洁日”。市纪委监委、市各有关单位将重点聚焦上述12种违规违纪行为,深入全市各地各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四风”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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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江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清廉镇江”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