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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句容纪检监察网   2024-04-22 15:14:31 点击数:112   关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9月15日对市财政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0月27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财政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集中反馈会议的要求,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压实党委主体责任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4个问题细化为36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把整改责任压实到位,做到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共性问题分类汇总、梳理归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查摆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定期调度、销号制度,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新思想新精神不够深入,落实中央及省市委有关财政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偏差”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镇江工作和财政领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

二是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采取“线上+线下”“集中+自学”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深学细悟新思想,发放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专题摘编》等学习资料。组织开展送政策进社区、进园区、进学校等活动,如2023年12月4日组织党员干部走进崇明小学开展“财润民心”法治财政宣传等活动。

2. 关于“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成新一轮镇级财政管理体制调整,进一步有效盘活存量资产,致力于产业结构调整,调动市镇两级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有效盘活各板块闲置资产,进一步培植稳定财源

二是2023年12月印发《关于做好财政“三保”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压减非急需、不必要项目,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及新上政府投资类项目,同时,通过盘活存量资产资源,提高国有资产利用率,加大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的征收入库,千方百计为“三保”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量入为出的编制原则,明确“三保”保障项目口径,严格“三保”民生政策管理。结合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对2024年项目计划进行周密论证,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的指导思想,科学合理安排项目预算,详细了解相关项目内容及主要依据,确保了2024年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3. 关于“债务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市国资办已督促国有企业制定担保解除方案和出借资金清收方案,新农控股集团制定《江苏句容新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出资金与提供担保管理办法(试行)》,正逐步解除担保、清收资金。市国资办根据《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借出资金与提供担保管理的通知》(句国资〔2022〕20号)对全市融资平台公司借出资金进行管理,并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句容市国有企业(国有平台)融资担保有关事项的通知》(句国资〔2023〕46号),严格审批流程。配合成立句容市国有企业(国有平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其统筹协调全市各块担保事项,做好数据监测,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严禁国有企业为民营企业提供担保和资金出借。

4. 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发“资产”监管系统,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资产纳入系统监管,实时监测资产盘活情况,加强资产运营管理,推进资产盘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坚持正向激励与考核约束并进,印发《句容市市属重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句国资〔2023〕30号)《句容市市属重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方案》(句国资〔2023〕31号),将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薪酬紧密挂钩,突出效益优先导向,优化考核指标体系,推动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企业发展。

二是根据《句容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制脱钩工作方案》(句国资〔2022〕23号)《句容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制脱钩工作实施意见》(句委办〔2022〕59号)《句容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委托监管办法》(句委办〔2022〕60号),积极推进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提请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句容市市属重点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句委发〔2023〕52号),明确3大重点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优化资源配置,突出主责主业,提升企业综合实力。根据前期对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开展尽调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

5. 关于“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化拨付流程及时拨付人才专项资金;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按照人才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紧盯项目进程,推动人才项目落地见效。

二是已将未发放稻谷补贴52.71万元发放到位。已督促发改委指导涉及相关单位将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6.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市范围内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一步摸底,灵活采取抵、退、免等方式实施房租减免。截至2023年3月,各单位已全部整改到位,应减未减房租已全部按照政策减免到位。

发布《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的通知》,稳步推进第三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全市所有实施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单位都要在发布采购文件公告前,将采购文件上传到公平竞争审查平台进行审查,严查采购文件中的限制竞争的条款内容,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近期未发现有限制竞争的情况出现。组织了一些针对采购人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推广和培训工作,并组织本地代理机构参加一些专业工作培训,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加强政策引导。加大监管力度,对政府采购的全流程进行监管。严肃认真对待投诉事项,在投诉处理中,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重点关注并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自整改开始到现在,共处理了3起政府采购投诉事件,都得到了妥善解决。

(二)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严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的整改

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与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推动落实“一岗双责”。2023年11月以来,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

二是持续加强廉政教育,综合运用警示教育、廉政党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形势政策法规教育。2023年11月以来,班子成员定期开展谈心谈话30余次,2023年11月10日开展股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紧盯元旦重要节点发送廉政提醒短信200余人次

认真谋划,精心实施,形成财政监督合力,明确财政监督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实行计划管理,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和监督计划组织协调推进实施财政检查,建立检查复核机制,实施过程中注重加强沟通协调,2023年按照计划完成检查核查24项。

8.关于“工作作风不够务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评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的内控制度,全面推进评审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截至2024年1月31日,评审中心档案中空白未签字部分已经补签完成,装订秩序颠倒的档案已经按正确的装订秩序重新装订存档。

二是逾期公积金贷款中,其中2笔已还清,对另外5笔,我单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查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宣布终结执行。据此已向镇江市公积金中心汇报该情况,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申请作坏账处理。

三是2023年12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专员制度的通知》,要求每一个采购人单位指定一名采购专员,专门负责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组织政府采购知识培训,加强对采购人进行政策引导,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化,采购人员的专业化是采购人内控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该项措施客观上推动了采购人内控制度的健全和执行。加大对采购全流程的监管力度,让“先上车”的无法通过合法采购流程顺利“补票”。以工程项目采购为例,自整改行动开始以来,要求所有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在提交采购实施计划之前,要先完善该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并附上项目的概算资料,从源头上杜绝“先上车后买票”情况的出现。

9. 关于“内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12月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句容市农业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句财农〔2023〕65号、句农发〔2023〕123号)。2023年9月15日农业农村科会同预算、国库、财政监督科对各镇财政业务进行会审,采取循环会审的方式,最终会审结果通报至各镇财政,通报中所反映问题立行立改。各镇(管委会、街道)财政制度(共15项)已更新并制度上墙。组织基层财政人员业务培训3次,不断提升基层财政人员的业务水平,全过程财政所(分局)法治财政考核体系入选江苏省法治财政示范项目。

二是印发《关于报送债务管理专职人员的通知》,明确各财政所(分局)债务管控工作专职人员。同时,市债务办结合债务管控相关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债务管控政策精神,提升债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水平。

三是根据《句容市乡镇级融资平台公司提级管理实施方案》(句委办〔2022〕72号)和《关于加强全市国有企业监管的实施意见》(句委办〔2023〕40号)进一步明确镇国有企业的监管责任,细化了融资平台公司在对外投资、融资、担保、借出资金等方面的审批流程,加强工作指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句容市国有企业(国有平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其统筹协调全市各板块担保事项,做好数据监测,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三)关于“党的核心统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存在短板”方面问题的整改

10. 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财政工作,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统深入、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将“两个维护”贯彻到财政事业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党委会议集体决策过程中,党委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

2023年11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1月22日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截至2024年1月31日,各党支部均已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

1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科学”问题的整改

2024年,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务员4名、事业人员6名,设置男性岗位3个、女性岗位3个专业、其他岗位不限制性别,专业涉及财务财会、审计、税务税收、经济、法律、建筑工程、中文文秘等领域,进一步优化了干部年龄结构和性别比例,补充了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项目评审等急缺的专业领域专业型干部;2023年11月,提拔股级干部8名,均为35周岁及以下干部,进一步优化了中层干部的整体结构。

12. 关于“党建工作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定期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做到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2023年11月以来,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2023年12月,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召开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会议;2023年12月进行以《打造“三聚焦三提升”工程,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为主题的书记项目考核汇报。将党建纳入2023年度科室目标管理绩效考核。2023年11月开展党务干事培训1次,2023年11月提拔股级干部8名,其中2名为党务干事。

成立国投二级党委,调整国有企业党委组织架构,现2个国有企业党委已升格为市委直属党委。对2名因违纪处分的党组织书记,取消评优评先。不定期督查,指导督促各党支部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2023年11月以来,赴茅山铁军营等地开展党性教育5次,组织参加党组织书记轮训18人次,举办党员轮训2期,邀请市委宣讲团授课2次,书记上专题党课10次。

(四)关于“未能持续巩固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共同提升。全面规范党建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各支部两册一本的检查指导,督促各党务干事规范填写两册一本。

二是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对部门预算单位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切实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结合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安排,对涉及“三保”支出预算的人员类型及标识目录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明确了上级专项指标的接收分配及结转结余等操作规范,对预决算公开工作开展了重点业务培训。在项目资金监管上,各主管业务科室及时会同项目主管单位制定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尤其在农业补贴领域,严格落实《江苏省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实施方案》,科学分配、及时下达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预〔2023〕53号)要求,及时全面开展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并以此为契机聚焦民生专项资金,进一步提升民生资金使用管理水平。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财政局党委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长期政治任务,继续以高站位、实举措、严作风,坚定不移推动巡察成果转化到位、落地生根。

(一)强化责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良好局面,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二)强化问题导向,推动整改走深走实。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学习教育、基层党建、干部作风、廉政纪律等,需要长期坚持和持续巩固的事项,盯住不放、久久为功,持续提升整改成效。

(三)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成果转化长效。坚持把解决“当下改”和“长久立”衔接起来,以建立健全制度为抓手,聚焦意识形态、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7262981;电子邮箱jrsczj@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