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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打造执纪监督“升级版”
信息来源:句容纪检监察网   2013-12-23 11:35:18 点击数:4282   关闭

 江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打造执纪监督“升级版”

 

  “督促各职能部门检查重大项目推进情况700余次,群众满意率达98%,对33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1125日,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交出今年监督检查工作的“成绩单”。

  今年以来,该区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的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着力打造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升级版”。

  创新方式让制度“发力”——由个案督办向制度监督转变

  417日,该区禄口街道纪工委接到居民举报:个别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让几名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亲友“浑水摸鱼”领取低保金。在责令街道及时调查、限期处理的同时,该街道纪工委将监督检查的重点放在完善低保金审核和公开程序等监督制度上。

  “低保金发放原本就有一系列制度,出现‘人情低保’,肯定是相关监督制度‘休眠’了。”禄口街道纪工委副书记陈然告诉笔者。该街道立即对低保金的审核和公开程序等监管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完善,该街道今年再也没发生一起“人情低保”现象。这是江宁区纪检监察机关推进督察转型升级、提升监督效率的一个镜头。

  “群众诉求每天成百上千,监督检查的工作量大而且效果不佳。”该区纪委常委荆开虎说。针对少数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吃拿卡要的问题,该区纪委、监察局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个案督办向“标本兼治”的制度监督转变。

  “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是该区民生诉求的集散地。该区纪委、监察局帮助中心建立跟踪监督、限时办结、回访检查、发回重办、审结归档等工作流程。同时,出台《“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承办单位办理群众诉求工作年度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各承办单位的发回重办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等指标,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今年以来,该区“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共受理民生诉求5万余件,办结率达99.9%,群众满意率达91.4%

  倒逼第一责任人“站好岗”——由一线监督向督促责任部门履职转变

  1028日,笔者在该区麒麟街道麒麟科创园保障安置房工地看到,工地进度牌上标注着“10104号、5号楼封顶,10252号、3号楼外立面装修完成”的施工计划,每15天就是一个督察周期。此时,正巧遇到麒麟街道党工委书记蒋时汉。“这是区重点项目,关系到6000多名居民能否按时住进安置房,责任重大。我每天至少要来这里盯两次!”蒋时汉说,纪检监察机关不再负责一线监督,而是通过制度倒逼第一责任人“站好岗”。

  为督促各部门第一责任人履行好监督责任,该区出台《党政主要领导及领导班子科学发展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将监督结果运用到干部考核评比、提拔任用中。

  1120日一早,该区住建局副局长王富收到区纪委、监察局的《督办单》:有群众反映,明月新寓居民小区工程存在质量隐患,请抓紧调查整改,并将结果报给区纪委、监察局。当天上午,王富便带着调查组到工地了解情况。“过去,我们一碰上监督检查的事,就一股脑让纪检监察干部出场。事实上,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住建局是专业部门,更是责无旁贷的第一责任人,理应履行监督职责!”王富说。两天后,该区纪委、监察局将住建局的调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向社区居民反馈。

  “以往,我们天天跑一线督察,腿跑断、嘴磨破也忙不过来。如今,通过制度让各部门第一责任人守好监督‘首道防线’,监督检查的质量、效果大大提升。”该区纪委、监察局负责人说。

  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察局先后向区委、区政府提交督察工作简报12期,专项督察报告102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60条;向相关责任部门发出《督办单》20余份,督促责任部门健全完善制度30余项。

  架起党纪法规“高压线”——由人性化监督向“亮剑问责”转变

  “截至今年10月,某保障房建设项目仅完成工程总量的75%,未达到原定90%的要求;某社区服务中心工程原定本月底竣工验收,目前却还在进行外立面装修……”1029日,该区纪委、监察局会议室里鸦雀无声,随着项目现场照片一张张翻过,与会的各部门负责人坐不住了。

  “这个会专为‘不落实’项目而开,每个不按进度开展的项目都被拍照,赖都赖不掉!”荆开虎说。会议当天,共曝光了6个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项目,责令22家责任单位说明情况、拿出整改时间表。

  “如此较真的监督检查,让人直冒冷汗,谁也不敢拖着干、悠着办!”该区麒麟街道干部小沈告诉笔者。

  该区纪委、监察局推进效能督察,果断亮出问责“利剑”,提升执行力。

  前不久,当地多家媒体曝光该区开发区某段排水沟被污染的问题。得知情况后,该区纪委、监察局责令开发区限期查明原因。经调查,此次事件是因为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缺乏责任心、工作效能低下造成的。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只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意见当即被区纪委、监察局否决。“有权必有责,有错必承担。”在区纪委、监察局的坚持下,最终对两名责任人进行告诫处理。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察局先后对8起事件中的26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停职检查、告诫、通报批评等不同程度的问责处理;对7起事件中的7名责任人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等党纪政纪处分。

  链接@短评:

  在“三转”中转型升级

  蒋戈木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实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的做法,值得借鉴。

  如何抓监督?各地有很多创新举措,但靠制度监督才是根本之策。有的地方搞所谓“融入式监督”,将纪检监察干部安排到职能部门“贴身督办”;有的搞所谓“精准监督”,对监督事项实行“人盯人”式的监督。人管人,管一人;制度管人,管一片。要在“转方式”中提升监督实效,必须转变“人海战术”式的监督方式,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提升监督效果。江宁区纪委、监察局通过完善监督制度,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个案督办向“标本兼治”的制度监督转变,增强了督察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提升了监督工作水平。

  要履行好监督职能,就必须抓好督促检查、执纪问责等环节,通过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站准位、发准力,倒逼责任部门、单位履行好监督责任,而不是“越俎代庖”,代替第一责任人去监督。

  该“亮剑”时就果断“亮剑”,该问责时就依纪依法问责,这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必须履行到位。一些地方在处理责任人、责任单位时,总是强调“以人为本”,搞所谓的“柔性监督”、人性化处理。这固然有可取之处。但是,要在“转作风”中彰显监督权威,就需要纪检监察机关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监督结果必须刚性运用,不留情面。江宁区“亮剑”问责的做法切实强化了监督的权威,彰显了法纪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