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 璟同志主持市纪委监委全面工作、案件审理工作。
韩学明同志协助负责市纪委监委日常工作;联系市委巡察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九思苑管理服务中心)、信访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监督审查技术室(第十纪检监察室)工作。
王轶群同志分管办公室、宣传教育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第九纪检监察室(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机关党委工作。
陈 冬同志负责市委巡察日常工作,负责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机关党委工作。
孔 叶同志负责案件监督管理室(九思苑管理服务中心)、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工作。
张爱萍同志负责信访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工作。
崔海峰同志负责第四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第九纪检监察室(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工作。
夏 蕾同志负责办公室、宣传教育室、案件审理室工作。
李 波同志负责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监督审查技术室(第十纪检监察室)工作。